简介:二、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 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当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中,当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冲突中
简介:案例并建构中国式量刑指南应是要务, 建构中国式量刑指南,通过建构中国式量刑指南过程中收集起来的比较全面的具体个案并作出系统的分析之后得出相对科学的结论
简介:法国的准备程序主要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实现证据开示(Discovery)和审前会议的功能,要使审前准备程序发挥整理争点和证据的功能,德国初步审理和书面诉讼准备发挥着美国证据开示和审前会议的功能
简介: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术规范化运动
简介:它是行政许可机关将行政许可注销决定这样一种事实状态向所有社会不特定主体进行告知的程序,②我国《行政许可法》并无对于行政许可注销异议公告程序的相应规定, 三、清算程序构建 清算程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在对行政许可作出正式注销决定前
简介:二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中国现在中央与地方立法权之所以划分不清楚,如「授权立法」、「先行立法」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
简介: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公安机关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公安机关对有权要求听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听证要求
简介:中国的宪政建构为什么需要理性主义,三、在经验中发展宪政 经验主义者认为社会秩序是,在经验中发展宪政
简介:二是上级法院对于下级法院当事人提出的程序合法性审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法律行为,只要当事人能证明法院诉讼违法行为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严重危害审判公正的法院诉讼违法行为在行为发生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
简介:(一) 乡镇机构改革实践与法治行政相悖 现代行政是法治行政,而在农业税废除后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我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滞后和缺乏严重制约乡镇机构改革的步伐
简介:反观我国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与法治精神实质及内在要求,分析了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建构模式意义如何,其中包括法律资源、法制资源、法治资源及法律技术资源等
简介:哈耶克还在《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卷中指出, 〔55〕参见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第4章,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规则与秩序》
简介:从一个非宪政国家过渡为宪政制度通常要经过社会革命,法国通过不断革命来实现民主宪政,英国产生民主宪政制度有其非常特殊的条件
简介:妨害司法活动罪的行为使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受到阻碍,所以笔者认为妨害司法活动罪是一种间接故意犯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方法阻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简介:不仅是公共领域中国公民社会形成的路径,还是公共领域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提供元素,这些领域的成长与发展则直接促使了中国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发展
简介:〔59〕有关哈耶克在法律理论建构的过程中最终确立的社会行为规则系统的"文化进化理论",哈耶克之所以能够在1960年以后在其法治理论中明确提出一种检测法律规则的"否定性正义标准",法律规则依据哈耶克的一般性原则
简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任务就是要求确立以建设为核心观念、以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主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话语系统,五、中国现代性的全面建构与公民社会理论及机制的建立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中国实现了两大启蒙任务  
简介:法官在判决书中陈述判决理由过程也就是进行法律推理的活动,法官通过法律推理一方面是提供判决的理由,《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
简介:司法活动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在司法认识活动中,在司法认识活动中
刑事法治的理念建构
中国式量刑指南的建构
论民事审前制度比较与建构
学术规范化和学术环境的建构
关于论建构行政许可注销程序设想
中国立法体制建构的几个问题
试论听证制度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理论建构
对于宪政建构的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
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性裁判的建构研究
后农业税时代的行政法治缺失与建构
新论本土资源与“西体中用”的法治建构模式
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哈耶克法律理论的再研究(下)
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试论设立妨害司法活动罪
中国第二次社会转型期公共领域再建构
浅议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过程 ——哈耶克法律理探究的补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现代性的建构
探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推理
司法认识活动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