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东省宁津县一农民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矛盾,为泄愤报复用自制爆炸装置将被害人炸伤,归案后拒不认罪。宁津县检察院面对零口供案件认真审查,调查、补充证据,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零口供起诉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