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陕西省渭南仓渡镇是清代同治“壬戌回变”发动的中心地区之一,当地的历史记载和口碑资料向来是学者认识和研究本次回变的重要依据.此次於渭南新见的《回汉息讼碑》是与“壬戌回变”的发生有着内在关联,且尚未被学界利用的一件珍贵碑刻史料.碑文所记载的咸丰八年渭南仓渡、北焦两村因演戏引发的回汉纠纷及其处理结果,反映了“壬戌回变”之前陕西回民聚居地区的社会组织、生活习俗及回汉关系实况;将碑文与其他史料互证,可推知宗教因素在其时回汉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对《息讼碑》的释证和解读,为反思本次回变的原因和性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简介:“满汉复设”是清代官制的突出特色之一,但在刑部这样具有相当特殊性的部门里,满汉官权力的配置及其运作实态如何?对此,由于清廷粉饰遮掩,讳莫如深,令研究者常有资料不足征之憾。本文借助所见史料,从语言和人事政策两个角度试做探讨,粗线条地勾勒出清代刑部满汉官权力消长的大致脉络,展现了从清初满官垄断刑部到晚清出现的所谓“专家掌部”现象的反差。尽管清廷一再重申“国语骑射”等崇满抑汉的民族歧视政策,以期维持统治民族的向心力,但是,伴随着无法阻挡的族群融合及制度文化发展的内在趋势,司法领域内追求审判公平及专业化的潮流,最终还是冲破了种族和语言的藩篱。
简介:儒学是传统中国的正统学说。但其并未消除传统思想界的内部的分歧和纷争,而是随着社会情景的变迁而不断地更新。宋、明时期所盛行的程朱理学是在综合当时思想界所出现的儒、释、道等思想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承继与创新的新的儒家学说。从这意义上而言,其是传统儒学的发展和扬弃。但是从社会治理或政治意识形态上,其被统治者所利用,并成为当时及其以后政治统治强有力的工具。由此,为以后反理学埋下了伏笔。对此,围绕程朱理学产生的背景、演变的轨迹以及其对中国传统政治统治制度的影响等问题展开,在此基础上对程朱理学的功过是非进行了思考。
简介:自秦汉家天下帝制体系确立以来,政府官员的角色常摆于私家臣仆和国家公务员之间。两种角色既有交叉重合又时时产生矛盾冲突。以《未能信录》所收清人张五纬在嘉庆年间办理江西各州县司法及政务的若干案例为例证,探讨清代地方官如何在这两种角色定位之间寻求调和。虽然清代地方官之勤惰、廉贪、仁苛、正邪各有不同,因而促成其履行公共职能的动因也不一而足,单以张五纬所记录之个案来看,参之其它旁证材料,张氏勉力追求司法公正及推进地方公益事业之根本思想动因乃源于儒家思想之浸润,而非清代官僚体制自身。
简介:<正>其二,律是恒平、稳定的法律形式,概括力强包罗广泛,而条文又言简义赅,在实践中易于掌握运用,与此相比,条例则因时因事而定,修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提出,来源不一、情况复杂且又数量众多难负与律文及其它条例参差矛盾,加之修例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在实践中则会贻害无穷。因此,以律指导条例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条例的弊害。“惟律与例相札而弗合,则主谳者往往略律而从例,一或不慎,则爱书不可复问矣”。“若夫例则引彼物以肖此物,从甲事以配乙事也,其能无牵合影射之虞乎?……至
简介:
渭南新见咸丰九年回汉息讼碑碑文释证
官制、语言与司法--清代刑部满汉官权力之消长
程朱理学辩诬
公正及公益的动力——从《未能信录》看儒家思想对清代地方官行使公共职能的影响
论清代律例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下)
法律教育与市场经济──美国法律教育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