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证业务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已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也为我们创建"信誉社会"的经济宗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能作用.但是毕竟我国公证事业起步比较晚,短短几十年的发展与国外几百年的经验积累相比的确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简介: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首次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次修订有力的回应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要求,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是此次修订并未尽善尽美,具体到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赔偿范围过窄,二是立法笼统、操作性不强。因此,在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因素:适当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列举精神损害赔偿事实的认定以及赔偿标准应参考的因素,使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更具操作性。
简介:<正>刑事成文法制度、尤其是与此相联系的我国刑事法治在具体司法运作上的实际缺陷,客观上要求我们重视并探索实现刑事判例法治价值的制度空间。中国现行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决定了刑事判例没有一天获得过、且也无法获得法律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刑事判例不具有刑事司法业务指导的技术意义与释放这种技术意义
公证的“软区”
论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之完善
成文法制度下罪刑法定原则的确证与强化——刑事案例指导制度与中国刑事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