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首次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次修订有力的回应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要求,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是此次修订并未尽善尽美,具体到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赔偿范围过窄,二是立法笼统、操作性不强。因此,在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因素:适当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列举精神损害赔偿事实的认定以及赔偿标准应参考的因素,使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更具操作性。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