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中应有部分的问题历来就是物权法中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制定与施行,我们更有了一个探讨的平台。笔者认为应有部分的存在与否不应是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主要区别,共同共有中同样具有应有部分,按份共有的应有部分基本上可以自由处分,共同共有的应有部分的处分则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