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明清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根据明代嘉靖前后太湖流域城市经济的一度发展而判定中国传统制度框架之内即能自发孕育近现代社会形态的看法,至今仍有很大影响并衍生出了新的阐释.但是实际上,在权力结构及其法权形态没有发生变革的前提下,中国城市经济的某些"繁荣"非但不能预示新的制度前景,相反却体现着专制威权对国民经济的操控,并由此而使社会的发展悖逆于近现代制度的方向.
中国文化研究
200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