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执行难是指有执行条件而因种种原因致使执行行为不能依法正常进行、债权人的权益不能通过执行程序及时实现的现象。人民法院内部对执行活动的阻力和障碍一定程度上在于执行权配置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分立和监督。在执行权力相互分立和制约的进一步改革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我国现行的执行权力优化配置改革应重在执行监督权的有效确立和实现。
西部法学评论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