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自治区审计厅开展的细化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中,审计人员对如何理解和正确适用“违法所得”争议很大,如违法所得包括那些“所得”,对“违法所得”究竟应当采取“责令限期退还”的行政处理措施,还是“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现结合我国关于“违法所得”有关的立法现状,对审计中如何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对违法所得的处理、处罚作一探讨。
宁夏审计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