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制度分为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两个维度,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主要在数量方面,质量保护较为薄弱,土地生态保护更是无从涉及。在耕地保护中注入参与理念,对耕地保护乃至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参与理念的注入将使耕地保护目标由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并重、保护主体由单一的政府转变为耕地使用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等团体、政府等多种主体。笔者还构建了发挥各主体优势的具体参与机制,确保耕地得到全面保护。
广东土地科学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