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州县等级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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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将全国的州县划分为若干等级进行治理,系自北齐始,北周和隋沿袭。唐代除了在全国具有战略意义的五十七州设置大、中、下都督、都护府外,将其余二百余州划分为府、辅、雄、望、紧、上、中、下八个等级。同时,将全国一千余县划分为赤、次赤、畿、次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十个等级。唐代如此繁杂的州县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意义何在?而这些州县等级又有升降,这又反映了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一向没有被认真研究过,然而,却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