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赋能基层治理的逻辑意蕴与实践指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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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赋能基层治理的逻辑意蕴与实践指向

郑珊

利津县委党校  257400 

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我国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方向,新征程要求我们以更加成熟的治理体系和更加高超的治理能力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展现新面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基层社会基础、重塑基层社会形态。本文主要从三治融合的科学内涵、现实困境等角度进行阐述,明确“三治融合”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指向。

关键词:基层治理;三治融合;实践指向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我国基层治理理论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三治”融合是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三治融合”的科学内涵

“三治融合”是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种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的治理理念来自于浙江省桐乡市的乡村治理实践。后被吸纳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成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模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对其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自此,“三治融合”已经突破乡村治理的范畴,上升为全国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建构模式,而“三治”的系统性融合也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

第一,自治是“三治融合”的重要基础。自治的主体是农村村民和城市社区居民,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佳体现,也是法治和德治发挥功效的基础。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作用,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根基。第二,法治是“三治融合”的基本保障。法治主张通过民主手段来做好社会治理活动开展工作,并在对法律规范内容严格遵守的基础上,实施依法办事行为,为法律规范提供保障,让权力得到制约。第三,德治是“三治融合”的重要支撑。德治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约束,主要通过优良的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各种行为,从而实现对社会秩序的优化。三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三种治理方式缺一不可,需要相互融合才能发挥最佳效能,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全面实现。

二、基层治理中“三治融合”的现实困境

如今,基层社会治理正在经历现代化治理转型,在此期间出现的基层自治空间有限、基层法治运行不畅以及道德治理效力不显等问题,阻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向前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发展带来新困扰。

第一,乡村自治发展受限。现阶段群众的需求愈加多元化,乡村治理面临的矛盾也愈发多元,为了更快解决社会矛盾,部分政府和村委会选择相对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看似一时解决了问题,实则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不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第二,乡村法治效能有待提升。目前部分乡村仍然存在“人治”,而在这些地区很容易出现信访事件,非法上访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部分乡村的法治活动也很单调,很多都是用拉横幅、大喇叭广播等形式进行,村民法治意识得不到提高,法治思维得不到强化。第三,乡村德治基础有待增强。当乡村出现矛盾时,为了更好更快调解矛盾,基层乡镇、村两委往往选择运用法律。德治由于效能低、适用面窄等原因,往往不被重视和采用。此外,德治一般强调正向激励不重视负面惩罚,村民违反乡村治理行为的成本降低,不利于形成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不利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治”融合。

三、“三治融合”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指向

对“三治融合”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巧妙应对才是关键。要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就必须厘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方利益,合力破解“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第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是要注重夯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全面开展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有力,选优配强带头人。二是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价值引导作用。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引领群众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三是要规范政府职能。必须厘清行政工作与基层自治权限,合法界定基本概念和职责范围,划清界限,对基层治理问题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让群众的问题群众自己解决。

第二,保障基层自治,重视群众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要不断拓展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形式,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和信心,培养群众主人翁意识。一是要加强大众传媒的宣传教育,培养公民意识。大众传媒的广泛传播,有助于唤醒基层社会治理民主意识。在网络平台开设相关治理宣传专栏,有助于培养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二是要优化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对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升其理论素养、实践经验,更好的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三是要强化多元自治权威的良性互动与协同共治。在基层自治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背景下,群众自治主体不再仅仅局限于居(村)委会本身,应该向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不断延伸,增强社会协同力量在基层自治的活力。

第三,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保证社会治理主体地位合法、行为依法、成员守法,要不断树立法治思维,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强化基层法治思维。可以通过法治座谈会、送法下乡、法律小品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也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让群众养成知法、尊法、用法的好习惯。二是要均衡法律资源分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资源配置,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以法治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发挥律师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积极发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四,规范基层德治,彰显德治社会价值。基层社会治理中融入德治理念,能够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建精神共同体。一是开展好家风、乡风创建工作。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二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奖励机制。针对已有的激励政策,要继续完善。对遵守村规社约的人给予奖励和赞扬,坚持以奖促德,引导民众崇德向善,形成德治力量。三是建立相应的德治惩罚机制。如对故意挑起邻里争端、屡教不改者,可实行思想教育,并限制其参与服务群众活动的次数。同时在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上明确惩罚后果,提高群众违规成本。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自治是基层运行的依托,法治是基层治理的保障,德治是预防调节的支撑,三治有机融合,方可赋能基层治理,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奠基石”。

参考文献:

[1]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精度、温度和尺度[J].赵晓峰.求索,2023(01)

[2]以“三治融合”重塑基层治权[J].桂晓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01)

[3]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J].吴传毅.学习月刊,20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