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转换成宪法学话语实际上就是人权的实现与保障问题、政府的职能定位与责任问题,体现着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政策选择中的价值取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也就是推进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过程,而宪政建设则为促进民生提供着坚实的制度支撑。既有效地规范政府权力、防止权力的异化与错位,又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是民生命题下我国宪政建设的双重使命;在一个成熟而发达的宪政体制内,二者应当各得其所、相辅相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