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430205
[摘要]新就业形态是以数字平台为基础的灵活就业,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新的就业“增长极”,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了新契机。当前大学生面临就业挑战,通过问卷和文献调查,了解民办院校大学生对于灵活就业的意向与需求,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民办院校、就业意向、主持策略
引言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就业市场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新就业形态,如远程工作、自由职业、兼职工作和基于平台的就业等,正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发展。新就业形态作为一种形式灵活的雇佣模式,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环境难以发展的时期,优化了人力资源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的“稳就业”作用,成为了就业和失业之间的一种韧性化的调节机制。
在中国,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和高等教育的扩张,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迅速发展,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截止2023年,民办高校共有789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25.37%。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9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2所;高职(专科)学校374所;成人高等学校2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994.38万人,占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24.19%[1]。但民办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多重困境,包括学历歧视、就业信息不畅、职业规划不明确等。此外,在就业市场中常常面临“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部分企业对学历和能力的双重要求使得他们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
在面对就业压力时,民办院校大学生可以选择新就业形态渡过求职尴尬期,锻炼自己的职业素质和技能,但同时新就业形态对求职者的技能、期望和就业决策产生了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机会的不稳定性、职业发展的不明确性以及对新技能和知识的需求。本研究旨在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民办院校大学生对于灵活就业的意向与需求,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一、新就业形态下民办大学生就业分析
新就业形态依托互联网平台,将松散的灵活就业组织起来,赋予灵活就业新的内涵,已成为我国新增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学者和就业组织对新就业形态的内涵、工作类型和工作特征展开广泛研究。欧洲改善生活与工作条件基金会研究了全欧洲范围内的新就业形态,将新就业形态分为雇佣分担、岗位分担等九种类型[2]。贺婧等认为依据不同的社会关系,可以将新就业形态划分为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和自我雇佣体系三种类别[3]。郝楠和方洋指出新就业形态不同于标准雇佣和传统非正规就业,包括电商平台就业、分享经济就业、创业式就业三种主要类型[4]。张成刚认为我国新就业形态存在就业领域新、技术手段新、组织方式新、就业观念新的特点,主要包括创业式就业者、自由职业者、依托于互联网或市场化资源的多重职业者[5]。
新就业形态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困境
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和培训机会不足。大学生在享受灵活工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职业技能提升难的问题。由于在校大学生未正式接触社会,因此他们对自身职业生涯和技能提升缺乏关注,毕业后,他们更关注工作的灵活性和薪资水平,对择业和就业持有短期视角,如“做一天算一天”“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等心态较普遍,工作转换也基本在低水平岗位之间流动。而灵活就业工作时间碎片化、随时待命等特点,这限制了他们参与长期培训的条件,使得他们在职业转换时准备不足,增加了失业的风险。
慢就业现象严重。“慢就业”是指毕业生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迅速找到理想的工作或开始稳定的职业生涯,而出现的一种就业现象[6]。一般被认为是毕业后半年到两年内没有正式就业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生选择“慢就业”的比例从 2022年的 15.9%上升到18.9%[7]。大学毕业生未能及时就业,给学生及其家庭、高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民办高校的学费较高,许多学生来自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家庭,这可能减少他们立即就业的压力。在没有迫切的经济需求下,一些毕业生可能会选择暂时“躺平”,缺乏积极寻找工作的动机。还有一部分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其就业态度和心态有关,包括慢就业现象的普遍性和求职过程中的被动性。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生、家庭、高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形成积极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以及创造有利的就业环境。
二、新就业形态下民办院校大学生就业意向现状调查
本研究旨在探讨新就业形态下民办院校大学生的就业意向,并分析影响这些意向的因素。通过对现有文献的综述、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当前大学生面临就业挑战,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民办院校大学生对于灵活就业的意向与需求。此次研究的主要方法为编制《新就业形态下民办院校大学生的就业意向调查研究》问卷,收集湖北省内在校生和即将毕业走向职场的毕业生进行调研。发放问卷300多份,收集到有效问卷281份,其中男生127人,女生154人,通过分析问卷将提出一系列支持策略,以帮助民办院校大学生更好地适应新就业形态,实现其职业发展目标。
(一)对就业意向调查
在调查的学生中有22.8%来自一线城市,26.4%来自新一线城市,24.4%来自二三线城市,26.4%来自农村。他们对当前就业市场看法相对悲观,其中33.2%的学生看法相对悲观,27.6%和18.4%的学生认为中性、非常悲观,仅有12.8%和8%的学生认为相对乐观和非常乐观。当他们被问及“您认为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时,47.69%的学生认为是行业需求影响了他们的选择,41.99%的学生认为是人际关系影响了他们的选择,还有40.21%根据经济形势选择就业(详见表1)。
表 1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
(二)学生对新就业形态的认知情况
当学生被问及“您了解以下哪些新就业形态职业”有51.6%的学生提及了自媒体从业者,44.84%的学生提及了自由设计师,28.47%的学生提及了网约车司机,其他还有家政服务和独立摄影师等(详见表2),24年毕业生作为Z世代一出生就与网络信息时代无缝对接,受数字信息技术影响比较大,他们的消费观更为个性,展现出兴趣优先、注重体验、理性消费等多元特征,因此他们对于新就业形态并不陌生,并受网络影响,他们希望成为工作轻松收入较高的“网红”。
表 2新就业形态调查情况
(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意愿情况调查
研究发现,72.24%的学生愿意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27.76%的学生不愿意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其中愿意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学生,58.74%的学生认为新就业形态可以接触更多元的工作内容富有挑战性;45.63%的学生因为国家政策支持选择新就业形态(详见表3)。其中不愿意成为新就业从业者的学生,49.41%的学生认为新就业形态工作和生活界限不清晰;29.41%的学生认为孤独感强,缺乏团队支持(详见表4)。
表 3学生愿意成为新业态从业者的原因统计表
愿意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原因 | 人数(单位:人) | 比例(单位:%) |
和自己的专业对口 | 16 | 7.77% |
时间灵活,工作生活平衡 | 89 | 43.2% |
接触更多元的工作内容,富有挑战性 | 121 | 58.74% |
家庭因素 | 49 | 23.79% |
国家政策政策 | 94 | 45.63% |
离家近 | 80 | 38.83% |
其他 | 4 | 1.94% |
合计 | 206 |
表 4学生不愿意成为新业态从业者的原因统计表
不愿意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原因 | 人数(单位:人) | 比例(单位:%) |
缺乏行业标准 | 6 | 7.06% |
行业发展前景不明确 | 12 | 14.12% |
专业不对口 | 9 | 10.59% |
工作和生活界限不清晰 | 42 | 49.41% |
收入不稳定,缺乏保障 | 11 | 12.94% |
孤独感强,缺乏团队支持 | 25 | 29.41% |
其他 | 1 | 1.18% |
合计 | 85 |
(四)新就业形态职业素质与指导方法
在被问及“是否具备职业素质与技能”时,73.31%、72.24%的学生认为自己具有学习能力和竞争意识,66.9%的学生认为自己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但对于面对即将进入的职场,有44.48%的学生认为自己缺乏心理素质,43.42%的学生认为自己缺乏创新能力,39.86%的学生认为自己责任意识不强。在新就业形态背景下,学生希望学校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提供实习岗位、提供职业规划咨询等(详见表5)。
表 5学生希望高校提供的就业指导方式情况
从调查结果上看,学生希望学校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和实习岗位,以提前了解就业行情和积累实习经验,希望能邀请到专业人员指导和参加相关工作的学习与培训。
三、新就业形态下民办院校大学生的就业意向影响因素分析
(一)认为新就业形态工作和生活界限不清晰
在新就业形态下,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变得模糊,这主要是因为新就业形态的工作往往可以在家中进行,工作时间可以自我调整,工作地点不再固定,以及工作与个人生活的融合度更高。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9]。新业态从业人员超时工作是一种普遍现象。而工作时间过长会导致劳动者过劳,长期过劳则会带来身体上的损害,“超长时间工作容易导致劳动者沦为一个工作的机器”[9]。新业态从业人员多通过平台等进行工作,在线时间比较灵活,其工作时间计算很难通过既有的按时上下班的工时计算规则来完成,需要进行专门的制度设计。工时计算还涉及工资标准问题,这会进一步增加制度设计的难度。
(二)对于学生需求以及就业服务体系
学校层面:学校在促进学生就业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有限。目前,高校普遍采用讲座和课程两种形式进行就业指导,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迅速向学生传授职业规划的理论知识和创业政策,但学生参与度和互动性不足,影响了指导的实际效果。在教学内容上,高校在就业指导人员的配置上存在挑战,由于缺少专业的职业规划师和就业指导专家,通常由相对年轻的辅导员来承担这一角色。这些辅导员虽然具备多元化的专业知识,但在职业指导的经验和专业深度上可能不足,这可能削弱了课程对学生职业发展的实际帮助。
政府层面: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劳动关系,所以平台企业在对员工管理时相对处于优势地位,劳动者容易被侵害权益。
(三)对于求职技能
在大学四年的学习旅程中,部分学生可能过于专注于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全面能力的发展。在求职过程中,简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个人能力和特色的展示窗口,也是获得面试机会的关键。然而,许多学生在准备简历时,未能充分利用在生涯规划课程中学到的制作技巧,导致简历内容平淡无奇,缺乏吸引力。此外,一些学生在获取就业信息时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有限的在线招聘平台或学校辅导员分享的信息,这限制了他们接触更广泛就业机会的可能性。
在线招聘虽然方便快捷,但也可能带来信息筛选的难题,学生可能难以从大量信息中甄别真伪,或无法全面了解公司文化和环境,这可能导致他们入职后迅速离职。此外,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未能充分利用可用的社会资源,如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以及校友等,这些资源对于拓宽就业渠道和提升求职成功率具有重要价值。
四、新就业形态下支持民办院校大学生就业的策略分析
(一)调动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其就业积极性
为有效应对大学生就业难题,高校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专业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二是激发毕业生的就业主动性和积极性。目前,一些毕业生倾向于采取"慢就业"或"缓就业"的态度,他们可能计划毕业后休息一段时间再考虑工作,或因未找到理想工作而推迟就业,甚至有些毕业生对就业缺乏明确计划,采取观望态度。这种态度在一些家长中也得到了默许,导致持有此类想法的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
针对这一现象,高校不仅要在教育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发展指导,还应提供持续的就业跟踪服务,确保就业支持的连贯性和持续性。通过这些措施,高校可以帮助学生明确职业目标,提升就业技能,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就业市场,从而有效减少慢就业现象,促进毕业生的顺利就业。
(二)构建系统完善的就业指导和生涯规划体系
在应对就业市场的挑战时,提供周到且富有同理心的就业服务,以及精心且贴心的就业指导,已成为教育部门、高校及用人单位的共同目标。高校在提供传统就业服务的同时,需将就业心理指导融入就业指导体系,以培养学生正确的就业观念并激发其就业积极性。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过度焦虑、心态不正等问题,如自我评价失衡或自信心不足。因此,高校应结合学生的认知发展阶段,与校内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心理指导,如在毕业季组织专题讲座或活动,收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心理适应问题,邀请专业的职业规划导师,教授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引导学生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角度自主规划职业生涯。同时,应加强学生对社会职业的认知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帮助学生积极面对就业挑战,提高其心理韧性。
(三)加强平台管理,优化就业环境
为应对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挑战,必须采取跨领域的合作方法,确保政府、平台和劳动者三方共同参与到平台管理的规范化中。政府需以公正和正义为基础,建立一个以算法问责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权益保护、社会保险和政府监管,以促进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平台需要加强管理职责,提高技术伦理标准,增强技术文化治理,确保劳动者对算法使用的了解、参与和发言权,增强对平台的信任。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如算法和数据,来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工作自主性,为提高就业质量提供支持。
随着数字经济的扩展,新就业形态将在更多领域提供更多样化的就业机会。通过上述措施,全面保护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权益,加强技能培训,规范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者的适应性和就业能力,推动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中提高持续就业的能力及风险应对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新就业形态下的就业环境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升就业市场的公平性和劳动者的技能与就业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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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贺婧,黄现清,何保树.基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就业形态分类治理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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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综述[N]. 工人日报, 2023-03-01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