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010010
摘要:环境污染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可以很好地控制和管理污染源,对污染物总量控制起到一定的作用。污染许可证制度可以对工业污染源进行科学、规范地管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了更好地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并相应制定了各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各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等对环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相关制度,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治理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现状;对策;
引言:
众所周知,环评制度和管理模式十分重要,其作用在于对项目的选址、规模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素进行评估和调查,以此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然而,当前却存在落地难、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排污许可与环评的联动,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落实一证式管理,至关重要。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并实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一体化。
1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当时,之所以要推行该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减少人类社会活动对环境的污染。然而,从实际的推行状况来看,由于当时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同时也没有明确自身定位,在监管上也有所忽视,这就导致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出现严重问题。但是,问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该制度无效。近几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排污许可证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并从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向动态化、精细化的管理。2016年11月,我国推出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该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还清楚地规定了项目在建设时,必须要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后续工作中申请排污许可证。当前,随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许多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除此之外,该制度也在逐渐与其它环保相关制度进行衔接,希望以此形成全方位立体的环保制度,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作出贡献。在西方发达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控制污染以及污染源的重要手段。美国政府在《清洁空气法》与《清洁水法》中对排污许可做出了明确要求,并提出了污染源、污染物的控制要求。同时,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排污许可制度能够落实到位,从而确保企业、相关部门都能够切实遵守该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就是排污企业会向相关部门提供污染排放量的要求。而环保部门、相关技术机构就会根据水体以及纳污容量来进行综合考量。在保障环境质量的前提之下,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和数字模型,来制定排污许可的分配额度。
2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问题原因分析
2.1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的缺陷
(1)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中基层管理人员学习跟不上,专业素质不高,指导填报过程中质量较差,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跟不上日常管理要求;(2)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时间较短,与其他相关制度融合度较差,数据不互通,填报模块固定好,不灵活,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来监管排污企业的生产行为时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有待增强。
2.2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存在或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此类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根据区域削减等相关要求通过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原则,获得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对于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出让其总量指标的,应对出让总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出让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出让前已完成总量信息的变更,同时要求将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需要将本污水处理厂收纳污水的范围、收纳排污企业详细名单以及城镇纳污管网的布置情况、污水处理厂出水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工业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还应提供纳污企业协议水量及水质。
3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对策
3.1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制度
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与环评制度的衔接。采用同一套技术方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逐步建立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统一数据体系。将环评阶段提出的涉及污染源排放和生态影响等内容一并载入排污许可制管理,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情况等及时变更或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另一方面,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特别关注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闭环机制。制定排污许可执法要点,针对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提出判定企业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及采信证据类型,建立现场执法清单,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操作规范。
3.2环评与排污许可的全面对接
对于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一体化工作来说,要想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还需要加强管理对象的衔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排污管理可以采用分类管理的方式。国家相关部门根据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类型、排放量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将污染物进行分类,进行分类管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并简化管理工作,以此明确工作重点和重心,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而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则应该按照轻重程度来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估工作。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扩大管理方法的适用范围,从工业生产企业覆盖到各行各业的项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够明确行业与企业中的监管重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结合,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3.3强化企业责任
企业管理者应对污染许可证制度有清晰的认识,在生产工作中要有污染许可证,不能自行扩大污染范围和污染量,但不允许出现无污染许可证;企业要严格控制自身的污染,通过公开承诺,加强监测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履行企业污染责任,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做好终端企业管理,使排放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4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保证报告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需按照核发排污许可证要求频次及时限提交。从内容方面来看,年度执行报告应涵盖污染治理设备运行、台账记录与执行等信息,并且需要详细说明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而季度执行报告与年度执行报告可适当缩减。执行报告编制时需要先收集与整理相关资料,在报告编制与质量检验后再提交。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要保证所有涉及信息的全面获取,除了要收集报告期限内的材料利用信息、污染处理信息之外,还需要做到能源消耗量、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全面收集。需要在资料汇总整理之后再编制报告,要按照规定流程完整填写相关数据,并严格自行监测数据分析,还要做到污染物排放量的精准计算。
结束语:
综上所述,污染物减排工作对我国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注意环境污染许可证的内容,按规定污染量进行排放;各部门还应进行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排污系统,使企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还需要加强各级废物污染管理,并相互合作,以实现有效的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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