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企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重维度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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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筑企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重维度思考

付姣姣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国有建筑企业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关键时期,企业不仅需密切关注经济层面的转型升级,还应深刻认识到政治因素对企业效益的助推作用。从理论维度观察,国有建筑企业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价值导向从实践维度剖析,国有建筑企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强化决策主体的民主议事规则意识,还要拓企业内部民主协商实践形式。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思考,展望国有建筑企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带来的价值,向内看可以塑造企业内部和谐生产关系,向外看可以构建企业与企业之间良性竞争关系。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实践

国有建筑企业作为社会公有制的具体体现,实质是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从事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企业,决定了国有建筑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实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彰显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回顾历史长河,经济与政治始终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有机整体。因此,新形势下,国有建筑企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显得尤为关键,是其能否在新时代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党代会报告,明确宣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国有建筑企业若想在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乘风破浪,实现经济效益的再次腾飞,就必须深刻理解并坚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不仅是国有建筑企业对“两个大局”时代背景下“时”与“势”的精准把握,更是国有建筑企业在新发展阶段中实现自我超越与持续繁荣的必由之路。

1.国有建筑企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维度

1.1国有建筑企业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国有建筑企业不仅是经济领域的坚实支柱,更是民主实践得以深入展开的宝贵土壤。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载体,国有建筑企业以其独特的组织形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为民主实践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在这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不仅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原则,而是被具体化为企业管理、决策制定、员工权益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实际行动。国有建筑企业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化为企业发展的价值观,外化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国有建筑企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更是民主实践的重要舞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广阔的前景。

1.2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更是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国有企业要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开拓进取,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奋斗。”[[2]]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引领下,国有建筑企业致力于构建一个开放、包容、参与广泛的企业治理体系,确保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行使。这一价值导向激励着国有企业不断追求管理创新、技术革新和服务优化,以更加民主、科学的方式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也促使国有建筑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努力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化地增进社会福祉。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不仅引领着企业内部的民主实践,也推动着企业在更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2.国有建筑企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维度

2.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政治保障

社会若无政党引领,势必陷入政治秩序的混乱状态,国家的发展亦将失去关键的组织者与引领者。同理,国有建筑企业若缺失政党指引,其发展轨迹将偏离正确轨道,失去稳健前行的内在动力。因此,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构成了国有建筑企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障。政治上的坚定又来自理论上的清醒,国有建筑企业在其发展历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政治引领,通过深化思想建设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企业职工的政治觉悟与思想境界,确保企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步前行。以政治引领为基石,强化国有建筑企业的民主建设,不仅是对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的积极响应,也是推动这一民主实践在企业内部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方略,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与组织保障。

2.2强化决策主体的民主议事规则意识是重要方面

决策主体作为引领国有建筑企业稳健前行的核心力量,其自身所具备的民主意识与规则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决策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将民主的充分发扬与集中的正确实施有机结合,形成对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的准确认知,坚决摒弃独断专行的“大家长”作风,彻底远离“一言堂”的不良现象。决策者应积极倾听领导班子成员不同声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智慧,严格遵循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与决策机制,确保做出的集体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兼具科学性与民主性。此外,决策者需不断强化自身的规则意识,明确议事规则,并定期接受相关考核,以提升其在规则框架内行事的能力与自觉性。同时,需要对决策主体的议事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与反馈机制,决策者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民主议事规则的行为,从而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民主高效的决策环境。

2.3拓宽国有建筑企业内部民主协商实践形式是必要举措

实践形式的多样化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国有建筑企业治理各环节的必要举措。国有建筑企业应加大民主协商工作的推进力度,全面深入地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在此基础上,精心选拔职工代表,确保代表能够充分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与诉求,并扎实抓好提案征集工作,为民主协商提供丰富且实质的议题。区分不同情况灵活多样地开展民主协商活动。例如:建立职工议事会,为职工提供一个直接参与企业事务讨论与决策的平台;设立总经理信箱,鼓励职工就企业发展、管理改进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民主协商的方式方法。例如:开通线上职工代表提案通道,方便职工随时向企业提交提案和建议。这些举措既能切实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还能有效提升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从而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结语

新形势下,国有建筑企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其实现长远发展和持续繁荣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对于国有建筑企业内部而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指引下,按照民主原则开展企业事宜,劳动者合理需求得到关注,其正当权益亦获得法律保障,无形中缓解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潜在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呈现出更加和谐的态势,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塑造内部的和谐生产关系。另一方面,现代国有建筑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更要兼顾其他建筑企业及整个社会的发展需求,推动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各主体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积极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与其他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实现各建筑企业的共赢发展,构建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有效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6(001).

[[2]] 李世春.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分析——基于建筑业的调研[J].学术研究,2020,(03):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