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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长制自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来,显著提升了河道管理效能,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本文通过分析河湖管理的实践成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河湖管理保护在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以实现河长制的长效运行。
关键字:河长制;河长巡河;河湖管理;生态环境;对策建议
引言:河长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河道管理模式,通过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实现水环境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有效解决了多头治水、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河长巡河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一环,通过定期巡查河道,及时发现和解决河道管理中的问题,提升了河道管理效率。然而,河长制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果。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河湖管理的成效、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河湖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一、河湖管理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制定详细的河(库)工作清单,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河道保护、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同时,建立河长制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河长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接受监督和考核,以此推动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河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河道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河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中重点关注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推进流域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河道管理各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二)促进公众参与,形成共治共享新格局
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河长制的相关知识,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河道管理动态、环保知识等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活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如设立公众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收集公众对河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开展河道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河道清理、水质监测等工作,让公众亲身体验河道保护的重要性,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建立河道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河道信息,让公众了解河道管理的进展和成效。同时,通过设立河长公示牌、建立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级河长的联系方式和职责范围,方便公众向河长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积极参与河道保护活动的个人和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二、河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划分不清:明确界定,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河长应依据河道的地理位置、功能定位、环境状况等因素,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明确各自在河道保护、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同时,清单应涵盖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确保责任链条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河道管理涉及水利、环保、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河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可以设立联合执法队伍,对涉及多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查处,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将河道管理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职责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媒体公开、公众参与等方式,增加河道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专业人才缺乏:加大培养力度,构建高素质人才梯队
通过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设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同时,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参与河道管理实习实训,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针对现有河道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应涵盖最新的水利技术、环保法规、生态修复理念等,确保管理人员能够紧跟时代步伐,掌握最新的管理方法和技能。通过提高薪酬待遇、优化工作环境、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等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河道管理事业。同时,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河道管理领域的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三、河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权责,强化协同,推动河道管理高效运行
从国家级河长到乡镇级河长,每一级河长都应承担与其层级相匹配的职责。国家级河长主要负责宏观指导和政策制定,省级河长则侧重于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问题,市县级河长需具体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而乡镇级河长则直接负责河道的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理。通过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定位,可以确保责任到人,避免工作推诿和重复劳动。河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水务、生态环境、农业、住建等,各部门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资源、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河道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要明确各部门在河道管理中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将河道管理的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行职责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河长和相关部门,要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河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激励保护,促进共赢,推动河道生态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应涵盖为河道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各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域上游的水源涵养区、水质净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关键生态功能区的居民、企业和地方政府。补偿范围不仅限于直接的生态保护行为,还应包括因生态保护而牺牲的经济发展机会、生态环境修复成本等间接损失。补偿标准的确定需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的成本、受益者的支付能力、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等因素,确保补偿既能激励生态保护行为,又不至于给受益者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补偿方式可以多样化,包括资金补偿、政策优惠、技术支持等,以满足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体系,确保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挪用和滥用。同时,定期对生态补偿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补偿标准和方式,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结束语
在深入探讨河长制责任体系的理顺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后,我们不难发现,这两大方面对于推动河道管理的高效运行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定位,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以及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价机制,我们能够为河道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我们能够为河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展望未来,我们期待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河道管理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1]任彬彬.大型水利工程建立河长制省地联保协作机制的实践和探索[J].治淮,2024,(03):36-37.
[2]刘梦绮.高校助力“河长制”的实践探索[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05):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