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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互联网全面普及背景下,电商行业取得良好的发展。但是因为电商行业兴起比较突然,并且起步比较晚,国家对这一方面法律规定有待完善。民商法在电商行业中的落实出现了许多问题,不利于电商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为了优化这一现象,将针对目前民商法应用在电商行业存在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在这一基础上探索有效的解决措施,维护电商市场秩序。
关键词:民商法;电商行业;现存问题;解决措施
我国电商行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给社会带来了许多经济效益。但是在长期的经营与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对电商未来发展不利。民商法是保证电商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制度,只有根据目前电商行业发展形势不断的完善,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自身价值与作用,使电商行业更上一层楼。
一、目前民商法应用在电商行业的问题分析
(一)电商主体认定条文有待完善
目前民商法应用在电商行业中最显著的问题就是对电商主体认定比较模糊。电商作为新兴行业,与传统的线下交易存在明显区别,因为民商法适配性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电商主体。目前民商法中针对传统民商事主体,而这类主体为了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交易,需要到工商局注册与登记,在审核通过后得到营业执照才能够进行交易[1]。而这样的主体认定模式并不适合电商行业。电商是处在虚拟网络下的行业,无法精准得到经营者信息,并且其营业业务以及范围也比较广泛,并不能判断出经营者是否具有履约以及经营的能力,在出现交易纠纷后,权利以及义务认定将会出现争议,影响了电商行业的发展。
(二)虚假交易规定方面有待完善
电商领域交易发生在虚拟网络空间,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并没有直接的接触,经常会出现虚假交易的现象。而民商法针对这一方面的规定缺失。因为电商主体的认定模糊,导致许多不明身份的商家钻法律空子发展电商,并且销售一些违法、违规的产品,一些不良商家经常会出货不对版或者虚假发货的现象[2]。在虚假交易中,买卖双方各执一词,进而出现了争议,民商法对这一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虚假交易实际情况也无从得知,使整个电商市场发展秩序被扰乱,广大群众失去了对电商的信任,电商权益被侵害,进而影响行业的未来发展。
(三)电子合同规定有待补充
目前在电商行业发展中,经常会出现电子合同纠纷单案件,而民商法缺少对电子合同这一方面的规定,包括了合同签订、履行与首付款等多个方面,影响了电商行业的发展。目前民商法基本都是围绕着线下交易的方式而制定的,所以并不符合电商交易的方式,主要体现在电子签名认定以及合同履行认定上。因为民商法中并没有这一方面的规定,许多人开始质疑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进而引发了一些争议。与线下交易面对面签合同的方式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电商交易只是在网络上完成,签订的电子合同,签名也是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得不到保障,进而出现某一方因为法律的缺失拒绝履行义务。并且整个支付过程也是在网络平台来进行,可能会受到网络影响出现交易失败的现象,民商法针对这一方面规定的缺失,在大众心中的失去了信任[3]。
二、民商法应用于电商行业现存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明确电商平台以及商家认定,保证电商平台信誉
在民商法中应当补充电商平台以及电商商家认定的标准,对平台以及商家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首先,应当对电商平台进行统一化的管理,设置科学且严谨的商家入驻条件,并且需要定期对商家的资质进行核查,保证商家服务质量与商品的品质。目前民商法中明确规定入驻电商平台商家应当提供负责人、经营者资质、产品质量检验数以及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多方面内容。并且还需要不定期的抽查商家上架的商品,保证电商品牌的信誉。工商局可以设置负责电商资料审核的部门,对商家商品品质以及真实性进行检验,保证商家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完善的法律规定下,商家与平台实现互相约束,为电商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民商法中明确电商主体,应当规定好电商主体义务以及权利,进而在出现纠纷后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使整个电商交易呈现出公开化、透明化的特点。在民商法中可以补充电子身份认定机制,通过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明确电商主体身份,设置安全证书,约束电商主体经营状况与行为,保证广大群众能够对电商平台的信任度显著提升。
(二)加强虚假交易管理,构建良好交易环境
在电商交易中,应当加强电子信息的甄别与管理。一旦电商平台上出现欺诈行为后,不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还会对整个平台造成消极影响。民商法应当从电商行业发展出发,完善信息鉴别制度,有利于电商交易经济纠纷的处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买家进行违规操作。比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商品后,由他人代签,但是事后在网络上投诉没有收到商品,并且要求平台处理卖家退回商品的欠款。为了更好的处理这一问题,维护卖家的权益,在民商法中应当加强对欺诈行为的处罚,通过在物流系统、物流信息以及发货信息、派送员等多个环节进行取证,核实情况,以免出现不良现象影响电商市场的发展
[4]。
为了更好的解决经济纠纷,民商法应当要求买卖双方都进行实名认证,保证电商活动有法可依,以免出现商家在平台上恶意刷差评与好评的现象,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目前大部分商家都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许多不良买家利用这一漏铜反复穿戴商品,在期限内退回,侵害了商家的权益。因此在民商法规定中,可以适当缩短退换货的期限,或者低压部分运费险,降低退换货的次数,保证整个经营环境更加健康。
(三)完善电子合同的规定,提升民商法在电商邻域匹配度
在民商法中需要加强对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的认定,使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包括了扫描版与触屏生成的电子签名两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而在此期间应当注意电子签名的仿冒概率比较大,民商法需要做好规定,以免出现漏洞[5]。除此之外,需要明确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因为电子合同履行活动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民商法可以借鉴ETO规则,构建适合电商发展的法律体系,保证交易更加安全,为电商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WTO这一成熟的法律体系参考下,民商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认定规则以及电子支付规则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实现对电商交易行为的法律监督与管理,提升交易的规范性。
三、结束语
根据文章叙述,目前电商行业迅猛发展,而民商法与电商适配度不高,导致电商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电商主体认定模糊、虚假交易、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存疑等问题。为了优化这一现象,促使电商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民商法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法律规定,补充目前存在的不足,对电商平台以及主体的认定更加科学严谨,并且加强对虚假交易行为的处罚,适当调整线上交易模式,以免不良人员钻漏洞。最后认同电子合同与签名的法律效益,实现对纠纷的科学有效处理,维护电商市场发展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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