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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更新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为促进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更新工作不仅要考虑城市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问题,还要统筹考虑城乡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方面的问题,是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国多个省市陆续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文件,但不同政策文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市的城市更新工作存在差异性。因此,本文从城市更新工作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更新策略,以期为其他地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原则;城市更新策略
当前,中国已经完全步入了城市化的中、后期,城市发展面临着以“存量”为主导的发展趋势,在此大环境下,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纷纷展开了旧城改造的尝试。在实际操作中,国土空间规划“向下”传导,推进公共治理,是当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1]。对此,本文对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更新策略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更新设计原则
城市更新,也就是旧城改造是指对旧城中与现代社会生活不相匹配的部分进行适当的改造与调整。因此,都市再生的概念就是以既有的都市空间为中心展开的。随着城市的发展,其内容也在发生着改变。从城市更新到重建,既有的旧城改造与规划,再开发与保护的策略。但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市更新,必须要主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特点相结合,实现国土空间资源的高效、充分的使用,适应城市的高品质发展,提高人民的总体生活幸福感与满意度[2]。此外,在注重生态保护和文脉传承以及产业提升的过程中,达到有机更新和多元参与的作用,从而突出城市共建、共治以及共享的特点。
2城市更新面临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更新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当前,我国城市更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我国城市更新工作面临以下问题:
2.1城市更新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
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大部分省市的城市更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具体内容上则存在较大差异性;另一方面,部分省市的城市更新政策仅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的城市进行制定,缺乏对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性和普适性。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尚不健全。
2.2城市更新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工作主要集中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规划建设关注较少[3]。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城市更新工作重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够、实施效果不理想。从长远来看,这种现象将影响我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2.3缺乏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部分地方政府在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时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难以真正从老百姓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4缺少资金保障和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投资体制改革等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较少等原因,导致大量老旧小区无法得到及时维修、改造或新建[4]。同时,一些地区由于财政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较少等原因,也难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5缺乏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模式,导致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城市更新工作缺乏统筹考虑。一方面,一些大城市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往往将整个小区全部进行拆除重建;另一方面,一些小城镇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往往只对部分建筑进行翻新改造或只对部分建筑进行整治提升。这两种做法都导致了大量房屋闲置、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阻碍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更新策略
3.1嵌入中间层次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传导
当前,我国城中村和一些老旧小区的更新大多采取的筹资方式是扩容,即“拆-扩-回迁-出售扩建的部分”。随着旧城改造,用地密度不断增大,若单纯地寻求一次资金均衡,必然会使城区的公共服务和交通负担加重。以单个工程为主的旧城改造,在区域协调上有先天的不足,而商业利益驱动下,以“空间增长”为中心的更新专项规划设计[5]。由于历史原因,在多个时间点上对旧城改造工程进行了不合理的组合,会使旧城中的旧改用地规模超出了原有规划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建置值,从而给城市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安全方面隐患。然而,将中层规划纳入其中,构建“单元导则——单元计划——全面实施计划”的多层次详细规范系统。一是对“街区”指导层次上的整体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和城区控制的需要进行整理,将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各项指标进行高效地传递,加强对城市整体尺度的控制和城市重点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实施。其次,以地块为单位,对用地进行总量控制,实现用地资源与城市更新任务的有效衔接,将一次性的指标配置更改为动态的配置,为今后因地制宜提供综合规划的具体方案。
3.2融合作为详规类型,作为国土空间规划治理单元
存量用地的再开发是我国多数城镇发展的一种主要方式,应当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其融入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当中。其中,广州市在这方面已有一定的尝试,将其作为一种单元细化的部分,整合到土地空间规划系统中,并对其相关的政策支持系统进行改进。根据更新区域的特点,将更新目标定位,实施方案,经济平衡,经费筹措等方面纳入到单元计划中。
3.3强化基层社会自治,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土空间规划体制的变革,是我国城镇发展由粗放式的扩张向内涵型的转变。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单位,它是推动社区规划,实现社区升级与发展的重要条件[6]。通过构建与基层规划相衔接的规划专家体系,推进社会公共参与,有助于实现行业治理与社会自治、精英规划与市民需要的有机统一。
结语
总而言之,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大背景下,城市更新工作不再是单纯的旧城改造,而是以城市功能转型和空间结构优化为核心,将城市更新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各类要素统筹考虑,实现空间重构和发展转型。在城市更新工作中,要注重从存量更新模式转变为增量优化模式,从单一的功能完善向综合的品质提升转变,从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从市场运作为主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主转变,不断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在未来的工作中,应通过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构建多元合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亚婷,陈定涛.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安康中心城市江南老城城市更新路径探索[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4,(19):31-34.
[2]包依凡,付鹏.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老城区更新策略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24,(12):71-73.
[3]隋文君.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规划策略研究[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24,(04):106-108.
[4]龚巧敏.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的生态修复策略研究[J].上海建设科技,2024,(02):140-143.
[5]宋金花.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城市更新实践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23,(30):63-65.
[6]何任翱.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城市更新规划策略[J].中华建设,2023,(07):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