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兔子快跑》看美式文化在中国的消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9-11
/ 1

从《兔子快跑》看美式文化在中国的消解

陈晓角

浙大城市学院外语分院(浙江杭州 310023)

“兔子确实要跑快点,否则兔子就变成了兔子肉,进了乌龟的嘴里。“ 这是我有回端着一小碗兔子肉丁,喂完我们家乌龟时想到的。

在此之前,某人还编了个段子,说”大家知道龟兔赛跑的最最最最最最最后结局是什么嘛?“

答曰: 兔子被乌龟吃了。

因为以上种种,让我想起了我在大学时代看过的一个小说系列,约翰 尔普代克的兔子四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兔子快跑》。

我至今仍能回忆起当年那个暑假临近前的闷热下午,我无聊地在学校图书馆(主要是中外小说区)闲逛,希望能找一本有趣的书暑假里看。

19岁的我,目光对着书架上一排排的书脊扫来扫去,忽然发现了夹杂其中的一个书名《兔子,快跑》,我不由得停下来。因为完全想不到书的内容该是啥?

于是,接下来的暑假,我慢慢地,慢慢地,看完了这本小说。当时的我连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没去过,更别提出国了。除了美国来的外籍教师,也没接触过其他外国人,。

19岁的我,生活在中国正从缓慢到加快的对外开放之中。

我的同龄人们大概多半和那时的我一样,既慢又快,半推半就,愕然又恍然地进入了扑面吹来美国风的一个文化大环境中。

《兔子,快跑》好像无比契合了我当时那种对美式文化的探寻需求。

改革开放40多年后的国人,有很多已经快速地把曾经我觉得离我那么遥远的兔子先生的生活从头到尾都过了一遍。当然这个过一遍可能并不发生在这个国家的所有地区,每个角落。

这几年,新中式文化的复兴正强有力地快速占领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

那《兔子,快跑》这样的美式生活以及他背后的美式文化是否正在这块大地上渐渐隐退,消失?

有没有可能被改良了,或者融合了。

现在回头再看这本书里的那些片段,无论是兔子在练习高尔夫球,还是他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开车吃饭找旅馆的场面,亦或是和各色人等在交往过程中的描述,左不过是把平凡甚至有些无聊的生活给挪到了纸面上。

显然作为中国的读者,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很难和兔子产生共鸣的。因为“他”的生活和“我”的完全不一样。所以我作为读者之一,当时读起来很慢。

很慢,是因为我要边读边想象。有时候还实在想象不出。而现在的00后,他们读这本书,大概又可能要边读边想。

我当年是往前想,他们现在大约是要往后想,想象他们父辈曾经可能有过的生活片段。

不过我从第一次读这部小说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的一点就是,我认为兔子先生就是我们中国文化里说的那种“饱暖思淫欲“的典型。

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女人)好不容易从以往的困顿生活中脱离出来,进入了上一个阶层。那种眼界顿开,觉得自己以前都白活了的遗憾和痛恨交织在一起,不由得生出了要讨回失去的过往那种心理。否则,妻子难道不是原来那个妻子,觉得现在的生活平庸空洞难不成是因为年龄大了?

小说中这个外号叫兔子的男人,跑来跑去直到死。从妻子身边跑到情人那里,厌倦了又跑回到妻子身边。

当下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男人,籍籍无名的,赫赫有名的,好多也有和兔子先生一样的情况和爱好(或者说是遭遇?)

跑来跑去的状态并不是大部分人的追求。中国人最大的生活期待总归还是平安喜乐。

既平又安,那自然不能老颠来跑去。至于停不下脚步地跑来跑去,有可能因为生活所迫,或者是总不满足现状,总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自己也该有那样的生活。所以很多人,忍不住还是要跑来跑去。这样一种跑来跑去的样子和心态倒是和兔子先生一样。

中国人说,得陇望蜀。这种心态是奋发进取呢?还是贪得无厌?我也不知道。

新中产阶段的中国男人,也都在跃跃欲试地高尔夫场地练习着击球术,以期能够和高阶人士在高尔夫球场相遇共商人生事业大计。

有人做过研究:通过讲故事,讲述者可以将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念灌输给听众,让他们感同身受。传递的信息比其他途径传递的信息更便于人们记忆,中间的差距有22倍。而小说不正是那些来源于作者的生活经历和观察经过改造后的故事吗?

人们对于深奥的道理不感兴趣,而对于那些被讲述得五彩纷呈的生活琐事却往往趋之若鹜。

普通人一般不会从旁观者角度打量自身的真实生活,也不会停下脚步,细细观察旁人的真实生活,从而获得某种反思或启迪。只有等你我他都有的生活变成了方块字印入眼帘,加上些个人感悟,才会让人觉得醍醐灌顶。这大概也是文学的奇特功效之一吧。

好在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推崇的是乌龟,玄武神龟。所以我喂了乌龟吃兔子肉,可能也是天意。

美国的兔子文化当成肉吃了,能消化的自然消化了。

不能消化的,自然成了粪土,成了有机肥。

作者简介:陈晓角(1972年12月),女,汉族,上海人,浙大城市学院讲师,硕士

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