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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炼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批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一系列反腐制度创新,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全社会对反腐败的共识不断增强,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蔚然成风。这些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判断,既是对过去反腐败工作成效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反腐败斗争任务的清醒认识。
作为新时代的纪检干部,面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面对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反复性,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面对国家纪检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做到制之有衡、行之有度,以实际行动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力量。
一、政治站位有高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作为纪检干部,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尽责履职担当,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一是要把好政治方向,凸显政治定位。要以坚定的政治信仰为基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亮剑,绝不退缩;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跟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坚决做到将“两个维护”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二是要恪守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纪检干部要筑牢纪律意识,把守纪律上升到政治层面提高认识。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抓好审查、立案、审批、请示报告等工作细节,确保权力行使做到守规矩、受监督,保证监督执纪工作始终“在轨运行”。
三是要武装政治头脑,锤炼政治定力。正人先正己,监督执纪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纪检机关应当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要严格纪检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抓好源头水源防护。同时要始终坚持对自身队伍的高标准、严要求,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内部腐败问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二、监督检查有精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加强政治监督是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根本职责。纪检干部必须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政治监督的精准度,防止政治监督虚化、泛化、简单化,切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要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善于从复杂的工作情况和海量的信息中,精准地察觉出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通过细致的观察、深入的调研和敏锐的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细节,如同精准的探测器,能够准确锁定问题的源头。
二是要以坚决的态度、强硬的措施去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不畏惧困难和压力,敢于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亮剑”。要有系统的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风险点。运用多种监督检查手段,如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等,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该整改的整改,以强有力的行动彰显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纪检干部精准识别问题、发现线索的能力。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学深悟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颁布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工作方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保持业务能力的高水准和高精度。
三、执纪问责有力度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已成为政治常态。当下,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实、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对一些干部身上出现的小错误,党组织没能够及早发现、及时提醒,甚至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在责任追究上做选择、搞变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这种监督执纪宽松软的状态,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提供了破土发芽的温床。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用好问责利器,必须坚持有责必究,问责必严。如果在执行中“签白条”“打折扣”,让问责失去力度,不痛不痒,不仅会导致犯错的党员干部失去对纪律的敬畏,而且也为身边其他党员干部种下了心怀侥幸的种子,失去了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只有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才能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执纪问责工作必须长期坚持“敢于较真”的硬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让反腐利剑高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
四、惩前毖后有尺度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崇高职责,党的二十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逐渐白热化,对纪检干部而言,执纪的力度更大,肩上的责任更重,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在实施操作中要更注重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查处的关系、高标准与守底线的关系、人性化与原则性的关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唯有如此,才能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让监督执纪始终保持不偏不依的正确方向。
一是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尺,坚持原则不动摇。党章和党内法规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党的智慧结晶和经验总结,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心存敬畏,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乱纪的行为,不搞变通,不失原则,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伸手就打。
二是要以《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为尺,规范监督执纪全过程环节。要坚守谨慎原则,对群众举报和其他途径获悉的问题线索,要深入调查了解,牢牢把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工作方针,既查清责任事实,又合理量纪问责,做到精准研判,精确处理。
三是要以“教育帮助”初衷为尺,注意工作开展方式方法。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纪检工作人员应注意开展工作的技巧性与灵活性。对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轻微失职失责行为,要灵活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思想,深入分析干部走偏犯错的原因,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和问责,做到“对症下药”,帮助干部改正和提高。同时,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纪检工作人员还应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该保密的要保密,该缩小范围的要缩小范围,避免对违纪违规干部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五、严管厚爱有温度
严而有格,爱而有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的党员干部,大多数都是能够改正、进步的。“惩前毖后”只为警示、教育,“治病救人”才是本质初心,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涵养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一是要把工作重心前移,做到抓早抓小。立足“早教育”坚持将教育体现在平时,从日常抓起,让党员干部真正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早提醒”,注重有温情地开展日常工作,要融入群众,坚持关心干部在前,温馨提示在先,练就一张婆婆嘴,常提醒,多“唠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立足“早发现”,真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深刻领会“严管就是厚爱”的含义,深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关键时间节点,从小处抓起,防止问题由小变大,避免党员干部从“好同志”瞬间沦为“阶下囚”。
二是要实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就是坚决落实从严要求,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防止小错误积累成大错误。厚爱就是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是要建立起违纪违规干部回访关爱机制。对于被问责的干部决不能简简单单一“处”了之,也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待他们。要持续关注他们的工作生活状态,适时适度开展交心谈心。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对其加以鼓励,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处分,正面认识错误,积极改进提升。处分影响期满后,对错误改正彻底、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要按期解除处分,及时消除影响,该表扬的表扬,该推荐的推荐,让干部感受到党组织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关爱,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新时代的征程中,纪检干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尽责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刚柔并济,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