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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重要一环,对实现建筑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目标意义重大。现阶段招投标市场竞争环境日渐激烈,招投标方受到利益驱使会做出串标、围标等行为,严重影响到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开性。针对以上背景,本文首先提出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围标及串标概念,提出围标及串标发生原因,制定围标串标管控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现阶段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为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要采用适宜的招投标方式,避免出现围标串标问题。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还需要规范招投标流程,做好独立评估信息工作,积极推广电子化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出招投标工作在保障建筑工程实施综合效益的重要作用。
1、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重要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主要就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下,以竞争及交易方式为基础签订合同的方式。招投标管理工作需要招标人结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国家法律法规筛选中标人,规定管理活动流程。
当下建筑市场经济体系日渐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逐渐趋向于商业化发展。借助招投标手段可进一步提升工程施工质量,明确不同施工单位入场要求。在整合施工企业环节控制建筑工程的基础投入量,规范施工企业竞争关系及项目操作要点,遏制建筑工程实施期间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概述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
2.1串标及围标问题概念
串标及围标工作是建筑招投标市场常见暗箱操作方式,投标人相互串通形成利益联盟,协议选中中标人,在编制标书、预算报价环节以突出协议中标人为目的,协议分配利润[1]。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将招投标体系中的重要人物收买,在评审招标材料过程中倾向意向中标人,获取利益回扣。
2.1.1串标问题
串标活动涉及投标人、招标人、投标代理机构等多组织。其中,串标问题多表现为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报价串通等方面,引发公共资源浪费问题,导致招投标市场混乱。
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更加完善,但投标人依然会被利益趋势作出串标行为。由于没有明确以公告形式说明具体情况,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衔接不合理,部分串标行为会在建筑工程主体施工审计后发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合理性造成不利影响。
2.1.2围标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期间的围标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业内的潜规则。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为实现区域垄断目标,会以小规模施工队伍的方式参与到竞标活动中。串标行为的弊端更加显著,隐蔽性更强。恶意围标问题也会增加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使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难以实现建筑施工良性竞争目标。
2.2串标及围标问题种类
第一,投标者之间的串标。投标人相互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投票价格,在投标人内部竞价,选定意向中标单位。给予其他投标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由选中人承包项目;
第二,投标者及招标者串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给其他投标人,协同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由招标人商定,预先内定中标单位[2]。
2.3串标及围标问题危害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环节,串标及围标的模式不同,但均属于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者,达到中标目的。
串标及围标的危害极大,通过控制标价,使投标人出现较为严重的投资损失,甚至导致招投标市场处于畸形化发展。串标与围标者为结成同盟关系,向招标单位行贿,使建筑市场的贪污受贿情况更为严重。
3、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原因
3.1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完善
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招投标活动起步较晚,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完善。现阶段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门针对招投标活动出台了明确规定,但串标及围标活动不够细化,没有着重关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对招投标监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3.2监督管理的执行力不足
现阶段招投标监管工作较为分散,制度执行环节的全面性不足,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工作没有得到长时间监督管理,没有做好法律法规的及时修正与完善工作。由于不同部门的执法力度以及法原则存在较大差异,对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使施工单位的投机行为得逞,潜在利益市场日渐扩大。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为承揽代理项目主动采取违规违法方式,增大了主管单位的查处难度。
3.3评标工作不够完善
由于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够规范及专业,建筑项目招投标管理水平始终处于有待提升阶段,严重影响到评标工作的公开公正性。
在开展评标活动期间,评标专家的审核不够严格,忽视评标工作重要性,导致围标及串标问题更易发生。
4、建筑工程招投标管控对策
4.1加大招投标监督管控力度
做好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工作,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应当遵照规定审查方式,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资格审核活动处于招投标监管机构及社会监督管理下。
建立起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体系,做好联合监督执法工作。合规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对抽选评标专家评标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3]。更为严厉的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串标及围标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加大招投标活动开展后期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检查项目中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标后转包问题、项目管理人异常变更问题,确保项目管理部门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各参与人员正确履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将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市场交易部门合在一起,严厉打击串标围标情况。
实施投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管理机制。由于没有加大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力度,招标代理机构成为围标及串标等问题多发群体。在当下招标代理结构管理过程中,专职人员需要由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建立起全面的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招标代理人员信用档案,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监管。
优化全领域实施诚信机制,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招投标诚信体系,提升招投标活动开展期间的公开及公平性。
4.2做好评标活动监管工作
建立起完善的招投标活动综合评审库,实现专家库资源公开共享目标。在评标工作开展过程中,评标专家还需要从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加强项目评审全过程管控力度。
对评标活动进行动态化监管,开展评标质量考核活动,落实评标专家管理机制、质量考核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在评标活动开展环节,还应当针对违反评标纪律、业务水平的人员进行教育指正,降低围标串标问题发生概率。
4.3独立评估招标信息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如出现围标问题的情况下,仅使用内部审计方式难以有效制约投标人,需要采用第3方评估机构,对评标人标书进行全面检测及科学评估,尽量降低围标行为影响范围。
4.4开展电子化招投标推广活动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还需要推广电子化招标方式,对传统招投标活动进行专项管控。使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能够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开展质量与效率,确保招投标工作始终处于公平公正实施状态,避免串标围标问题出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环节还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全面审核,判断招标项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远清评标专家的工作压力,提升全面评标水平。
总结:总而言之,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环节,围标与串标问题会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难以充分发挥出招投标工作积极作用。为避免围标串标问题出现,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机制纠正外围运作,落实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招投标工作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实时状态。
参考文献:
[1]赖丙乐,沙新平,徐新宇.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对策[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2(24):60-61.
[2]李莉.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21(02):55-56.
[3]陶安.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9(1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