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保护中河长制的建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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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保护中河长制的建构研究

刘彬侠 杨艳 韩睿

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 陕西 西安 710016

摘要:全面实施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重要战略规划,是实现绿色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解决中国复杂水资源问题。

关键词:流域生态保护;河长制;建构;

前言:保护流域健康的措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进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战略思想的重要起点。

一、流域生态保护中河长制实施困境

目前,集中流域环境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包括以下方面。1)跨省环境补偿机制主要基于单一的经济补偿方式,缺乏政策补偿、智力补偿等形式的长期效益,流域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缺乏科学和功能的计算方法体系。2)缺乏成熟的机制来监测和评估环境补偿的使用,对补偿方和被补偿方的道德和法律义务薄弱。环境保护是长期和重复的,在缺乏监督和限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没有动力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共同管理。3)缺乏行政区域间协商平台。一个信誉良好的咨询平台可以为地方政府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桥梁,地方政府可以就环境补偿、融资等方面的方式进行咨询,并由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治理和调解。目前,中国地方政府缺乏可信有效的沟通平台,综合流域管理机构无法与第三方机构进行协调。

二、流域生态保护中河长制的建构

流域生态水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可能涉及多个行动者,仅靠一个部门的管理力量很难实现集水区水资源的环境保护。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水污染防治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控制和管理,水污染船舶由地方交通部门控制和管理等等。同一流域内不同的湿地案例由不同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支离破碎,难以相互协调,对流域内的水资源和环境管理不满意。如何在不同部门之间建立联系,打破不同部门之间权力分享的僵局,已经形成了一个河流系统。由流域各地方党政领导负责的长河的实施,可以协调水污染防治工作,并有助于连接不同部门。建立河流系统将更好地指导、指导和规范该地区的水资源管理。河流长度系统的建立打破了以前管理整个流域的做法,即流域的管理由一个主管行政机构负责,流域的管理由区域负责官员组织的流域分类进行。这使得流域管理的主要方向更加清晰。

集中集水区管理权力,协调治理水污染的努力,减少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和从而更有效地实现集水区环境管理。由于广谱流域生态保护,强烈的完整性和许多跨部门跨一系列法律和规则,确定指挥责任制度,具体实施责任个人和系统性完善河长制体系来解决防止流域水污染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如官方网站和其他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负责流域、流域管理责任部门和手机等等,吸引公众参与水环境流域管理,以便社会广泛监督和评价流域管理状态,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管理的问责和参与。

不同流域的水环境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差异很大,水资源问题的原因也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流域的水管理要以问题为导向,要有河流政策和正确的处理。河流系统管理方案可以结合该流域的实际情况,适应当地条件,由于河流政策系统管理。坚持集水区与行政区域统一,全面建立城乡河流长度体系;加强江湖管理和保护责任,控制江湖水库管理内乱,抓乱建环境。河流和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创新机制;实施山地森林田野和湖泊管理制度,有效恢复江湖生态功能;加快落实全水系、河流畅通、水质好实施河长制系统是实现流域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任务。

作为新时代水资源管理的载体,我们必须从不同层面汲取思想,每个人都知道其中的内涵,并密切关注其在各地的实施。只有水污染防治法在国家一级明确了河长制的法律地位,没有专门立法对河长制的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评估机制和问责机制作出法律规定。从理论上讲,其他相关法律中的特别立法和补充规定是不同的河流长度立法模式,更系统、更实用,但经常变化,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适合在河流长度正常化阶段适用;后者更灵活,但更有限,可以用来澄清法律地位和与相关系统的联系,但不能保证河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河长制系统从研究阶段过渡到深耕阶段。要以专项立法为基础,辅之以配套条款,加快长河流域立法建设,为流域河长制建设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保障。

三、完善建议

河长制在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和多利益主体的复杂涉水问题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能够实现跨部门协同,促进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最大携手水资源管理并加快建立治理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年度协调会议上讨论的议题与之前讨论的议题非常相关,因为治理水污染需要大量的财政投资,特别是,根据政府间模式对流域排放水的质量强制扣缴环境补偿,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的支持和关注对于实施环境补偿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权力的保证,环境补偿将难以维持。在环境补偿机制的联合管理中,地方政府官员的联合管理意识是环境补偿机制有效运作的先决条件。中央政府部门应指导地方政府官员通过调整官员绩效考核制度来发展合作理念。

除了制度上的限制和指导外,中央政府还必须加强对当地环境保护的财政和政治支持,确保流域内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和水平衡。联合管理,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生态补偿网络,地方当局和中央当局和官员参与科技智库在政府保证联合管理和科学活动的规范,公民、企业、专家和学者是主体共同治理和联合管理提供有效监督。引进生态补偿机制受阻时,在实践中,研究如何提高传输效率,资金从中央到基层政府当局转让生态补偿和如何实行生态补偿从地方政府到单个企业和农民和牧民,紧迫的难题,目前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以解决。正和可行的政策尤其重要,因此,参与网络应该包括专家、学者和具有专业知识的非政府组织,它们可以从第三方的角度提供更公平的政策解决方案。

结论:正常发展治理河长体系通过机制实现责任,必须进一步加强应用激励机制,把财政补贴与评估,评估结果优秀用金融下一阶段坡度,组织或个人也可以获得杰出贡献奖励,从根本上提高热情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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