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地材内部产品认定(证)可行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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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地材内部产品认定(证)可行性研究

蒋维 管浩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  311305

论文摘要:本论文针对交通建设领域原材料质量问题,提出了地材内部产品认定(证)的可行性方案。企业内部可通过招标前对生产商产品进行内部认定,建立“交工产品信息库”,并设定投标准入门槛,以隔绝劣质产品。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追溯性,还能规范合同条款,增强市场了解度和主动权。

关键词地材;产品认定(证)质量管理

现状分析

混凝土质量很大程度受碎石、机制砂等原材料质量的影响,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轻者表现出混凝土表面气泡、裂缝等外观缺陷,重者直接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足和耐久性差等严重问题。在2022年一季度质量体系专项检查中,发现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进场原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同一经销商进场的原材料产地多样、岩性不一、颜色混杂;各项目间集料、机制砂进场母料质量参差不齐。

2.原材料合同约束力不足。一是部分项目部材料采购合同是与经销商签定,合同中对采购材料来源地和岩性等重要质量指标未作出明确要求,导致经销商可以随意调配、掺混供货;二是材料质量优劣源头在生产商,部分项目部与生产商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导致签订的材料合同对生产商的约束力不足。

鉴于以上问题,为控制砂石、粉煤灰等原材料质量,淘汰劣质产品,提高原材料质量准入门槛,充实内部质量管控措施,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拟建立企业内部产品认定制度。产品认定制度实施有效后,可进一步将企业内部产品认定转变成产品认证,补齐产品认证在砂石、粉煤灰等材料的缺口,进一步倒逼原材料市场规范质量机制,提升工程行业产品质量。

研究意义和价值

企业在招标前对生产商的产品进行企业内部认定,将认定合格的产品纳入“交工产品信息库”管理中,并将完成企业内部产品认定设置成投标准入门槛,做到源头上隔绝劣质充数产品。因此产品认定有以下价值:

1.管理关口前移,提升产品质量。产品认定作为事前管控重要的一部分,将质量管理关口前移至招投标工作前。企业在完成产品认定后再实施采购程序,确保产品的生产标准合格和质量稳定。管理关口前移是一种知己知彼的管理策略。

2.设置准入条件,实施产品溯源。将完成企业内部产品认定作为的准入条件,一是能淘汰出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差、质量不稳定的生产厂商;二是固定经销商中标后供应的产品来源,能做到产品溯源。

产品认证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产品认定和产品认证概念界定

1.产品认证概念为: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主要产品认识机构包括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RCC)、交通产品认证中心(CCPC)

2.产品认定概念为:将企业内部产品认定作为产品认证的过渡措施可作为提高原材料质量的手段。企业内部产品认定即企业内部可以根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对拟采购的产品按照特定流程对产品质量与企业内部质量需求的符合性进行检验活动。由企业内部自行实施,认定的结果只服务于企业,不向外部社会进行公布。

产品认定实施可行性分析

行业内部产品认定摸底情况

通过对交通、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初步调查和与集料生产相关单位交流探讨,发现砂石、粉煤灰等地材行业内未进行相应的产品认证,并且也未发现施工企业实施内部产品认定制度。

政策符合性调查

为验证“通过企业内部产品认定作为投标条件”是否违规违法,查询了招投标相应法律法规以及省交投采购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不合理限相关制条件有以下几点:

①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③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企业产品认定的途径分析

实施产品认定基本流程及责任部门如下:

1.委托与受理:生产商根据业务需求,提交产品认定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企业根据委托书和认定规则对委托进行受理。

2.产品检验:根据认证规则对同一生产者、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场地的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一般采用抽样或检验报告确认的方式,具体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并按照认定实施规则确定。

3.工厂考察:工厂考察主要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考察,工厂考察一般在产品检验合格后进行,特殊情况时产品检验与工厂考察同时进行。

产品认定可操作性分析

1.组织机构分析:与产品认定直接关联部门有企业内部的测试中心、子分公司的总师办、项目部的试验室。相应的技术人才储备、试验设备配备都基本满足产品认定的需求;行业内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认证机构也均符合产品认定的工作需求。

2.认定规则分析:目前碎石、粉煤灰等材料有《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粉煤灰》GB/T 1496-2017、《公路工程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JT/T 819-2011、《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机制砂生产(干法)及机制砂混凝土技术指南》等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基本满足产品认定规则的制定。

3.外部环境分析:由于地材产品具有很明显的地域特性,限于运输距离,使用的砂石材料生产商主要分布在省内或者周边,对于地材产品认定在地域范围和数量方面相比较其他产品规模较小,具有可操作性。

产品认定转换成产品认证实施方法分析

长远来看,产品认定制度只是企业内部质量管控措施,而产品认证制度能更有效的保障产品质量,助力行业向更高品质追求。在企业完成对外购砂石、粉煤灰等材料产品认定后,将企业内部认定制度转变从行业认证制度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趋势。实施产品认证方法如下:

完善产品认证条件

实施产品认证条件是技术人才储备、资金满足运转、管理制度齐全。企业内部产品认定制度基本流程和理论与产品认证基本符合,能通过产品认定培育出产品认证技术人才和管理制度。而产品认定在工程行业推行后,可以提高原材料生产商、施工企业和项目建设方对产品认证作用的认知。产品认证业务扩大,成立第三方产品认证机构,生产商和采购方的委托作为独立运营资金。

风险分析

1.增加企业管理成本。相比较常规的试验检测,产品认定程序中“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和“监督检查”这三步基本流程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并且为发挥产品认定作用,完成产品认定的基数要充足。即使由生产商承担该部分费用也会转接到采购项目合同中。因此,实施主体无论是企业内部部门还是第三方机构,都会提高企业管理成本。但产品认定保障了原材料质量,降低非预期的材料消耗、能有效的减少质量损失和行政处罚,起到质量创效的作用。

2.部分区域市场的不成熟。部分区域内因资源限制或市场发展不成熟,导致满足产品认定合格的生产商数量较少。产品认定数据及规则被市场获悉后,生产商利用区域寡头优势,易造成价格垄断,抬高采购成本。

结论和建议

面对地材供不应求的困境,企业推行产品认定(证)可对原材料质量的保障具有显著作用,有助于降低非预期消耗和质量损失成本,具有长远的质量创效价值,并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5).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