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含有涉案歌曲的DVD视盘机及随机光盘,赔偿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华纳北京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4.8万元。
中国审判
201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