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农产品成本调查为广大农户服务的作用,帮助农民寻求增收方法和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泸州市物价局“一户带百户”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叙永县物价局对其在合乐苗族乡兴复村调查的烤烟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农户5户)和一般种植户(种植面积在10亩左右的农户5户),进行了烤烟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对比分析。调查显示:烤烟规模种植户经济收益优于一般种植户,户种植50亩经济收益较为明显。
四川物价
201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