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规实施行政审批,或者违规干预行政审批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日前,哈尔滨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草案)》。
辽宁人大
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