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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的国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对土地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加。土地整治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壤质量、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气候等方面。在土地整治工程中,需要采取生态文明建设措施,全面考虑、评估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成效;提升对策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通过整治能够改善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土地的质量和产出,同时,也能够修复被人类活动破坏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
1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存在的不足
1.1规划引领
原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引领土地整治项目落地的规划,并未发挥其引导性作用。究其原因,一是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单元均未落实到乡镇、村级层面,导致实际立项实施的项目与土地整治规划脱节;二是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不强,实施的项目大多与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挂钩,更加注重项目实施产生的政策效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力度。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则以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引领,采取“规划+实施方案”的形式,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进一步增强了实施方案的落地性,但如何将方案的实施与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更好地衔接融合,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对空间布局优化、项目实施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仍需进一步探讨。
1.2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开发保护政策制度不健全
生态移民迁出区是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将原本居住在该区域的人口进行迁移的区域。一方面,生态移民迁出区的土地往往属于国有土地,其开发利用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政策制度不健全,导致该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被滥用和破坏。另一方面,由于该区域的土地资源未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导致该区域内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2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对策
2.1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引导项目有序落地,统筹乡村地区协调发展
整治项目实施要以落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平台,推进项目有序落地,并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一是强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好规划衔接,使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有机结合,做到系统治理;引导项目有序实施,实现规划目标、指标的有效落地;妥善处理整治项目区与传统农耕文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协调发展问题,避免资金浪费。二是因地制宜,打造“基础项目+”模板。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已确定的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基础项目上,在保障项目区内农民住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的前提下,加强与乡村文化展示、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等特色产业发展的衔接,提高乡村持续造血能力,引导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2.2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
为了加强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采取有效的规划编制和管理措施。首先,需要建立严格的规划审批制度,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加强规划编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注重生态、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综合考虑,确保规划与生态修复保障措施的一致性。其次,应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贯彻执行。通过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还要重视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规划的理解和认同度,促进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保障措施的实施。
2.3强化服务指导
无论是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还是企业,其都有可能成为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参与者或者获利者,所以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并不断提升自身观念,同时还需加大宣传力度,以确保农民、农村经营主体、社会化力量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获利方能够清楚认识。加强基础建设,对各地的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方面的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要将PPP与EPC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的实施中。对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管理经营的过程中,村民可以进行投资入股,并且以股东的身份参与项目的开发。
2.4探索多元化的治理模式
可以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到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领域。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方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投资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切实利益和回报。应该加强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技术水平和效果。政府可以通过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提高治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还应该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认识和意识。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2.5推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监督,有效提高土地整治效率
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加强事前评估审查、事中监察、事后监管全链条管理,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整治效益的最大化。一是加强事前评估审查。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前,依据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审查,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方案的落地性;在项目前期,严格项目立项、方案监管审查,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加强多部门联审,以市、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统筹协调,并明确各部门在整治项目中的职责。二是强化事中监察。在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部门的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协调程度等进行阶段性审查,待阶段性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三是深化事后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项目要综合评价其方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成效以及后期管护措施等,确保后期用地有效益、规划目标有落地、监督责任有落实。在监管过程中,可结合日常变更或年度变更,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结束语
在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效。通过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成功地实现了许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恢复,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然而,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一步提升土地整治的水平和质量,以逐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工作中来,共同推进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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