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程技术在农村土地生态整治中的应用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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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程技术在农村土地生态整治中的应用研究

吴添

长沙市天吉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410000

摘要: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资源和资金等要素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地区出现了耕地撂荒、资源浪费、生态退化等“乡村衰落”的问题。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是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农村土地整治是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可持续利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土地工程技术;农村土地;生态整治

引言

虽然我国土地整治制度早已创建,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提升农用地产能,缺乏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意识,导致农村土地资源与农业生产的矛盾凸显。与此同时,城镇化发展的虹吸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村人口外流的问题,城市聚集要素资源的能力显著加强,导致农村在失去核心劳动力的困境下面临发展要素缺失、发展水平失衡的问题,因此土地整治迫在眉睫。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新时期全域土地整治以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整治为核心理念。建立对土地及各种要素全面整治的工作体系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农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整治活动的资金不足

1)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费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土地整治资金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具有较强波动性。受近年来经济下行的影响,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整体呈下降趋势。2)相比国外的土地整治工作,我国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主体过于单一,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重,不利于经济良性循环。3)相关涉农项目部门的资金是土地整治资金的第二来源,但由于涉及诸多政府部门,导致该部分资金投入较为分散,存在部门间协调、整合难度高的问题,制约了资金规模效应的发挥,影响了土地整治的整体效果[1]

1.2土地整治工作缺乏多部门高效合作的管理机制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但土地整治具体实施过程中,农田、道路、水利、林草、村庄等方面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各自对应的政府部门分管,各个部门有各自不同的支农政策、管理制度和目标任务,各部门只从自身关切的角度为出发点制定、出台土地整治相关政策,导致土地整治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工程建设和措施难以衔接、工作效率低下、政出多门、管理混乱无序等问题,降低了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效果。

2、土地工程技术在农村土地生态整治中的应用研究

2.1优化城乡治理以及促进城乡融合

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战略政策的背景下,开展国土整理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首先,强化统筹规划,是推动国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战略,并且强化统筹推进,需要实现城市与农村用地布局的优化。统筹城乡用地布局要从“城镇到乡村”和“乡村一体化”两个层面进行。在此基础上,还应注意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土地整体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其次,要积极推动乡村建设用地的一体化。要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乡村建设用地统筹。使我国的农业用地得到更好的开发和更好地分配,从而推动我国乡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促进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我国农村建设用地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农村用地上,要强化统筹,优化布局,以开发农田、园地为主要内容,对不合理的用地进行适当地调整,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推动农地流转与集约,提升农地使用效能与产出效能[2]

2.2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充分尊重民意

现阶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往往体现出政府对民意的重视。通过宣传引导丰富村民的认知,在制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成为提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质量的关键环节。比如上海市崇明区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规划编制等关键阶段均贯彻了全民参与的理念,通过现状勘探、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的方式充分与村民代表和农村群众交换意见,规划评审和规划公示阶段也由村民全程参与监督,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提升了村民的参与感。长子县应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的民众参与度。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开展之前可通过媒体和网站等宣传媒介进行大力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内容和工作方法,并创新传统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集体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让农民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应定期对农民进行培训,让农民了解各项土地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民素养,在具体工作如土地流转和构建村级低碳工程网络方面提高其参与感。

2.3协同发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与农民利益同步,切实做到维护农民基本权益。可以通过厘清宅基地权属、加快不动产证颁发的方式为农民释放利好。比如山西省平顺县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践通过综合改造腾退后的宅基地、空闲院落及边角空间,将其打造成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现代化经营场所,将利用率低下的土地资源变为经济资源,增加了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3]

2.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土地整治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可以分为多个方面,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能够为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等提供助推力,政府部门需全面展现主导作用,逐步完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新整治模式,引入协同治理、社会学、生态学等理论,有效保障公共利益。打造以政府为主导,多个部门联动合作的格局,可以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需在多元主体一体化的基础上展现整治效用。首先,健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制,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全面提升项目监督针对性,如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预决算制度等。第二,扩大先进科技应用覆盖面,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设计、招投标、过程控制及验收等多个环节,可结合先进科学系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如运用遥感卫星技术进行农田拍摄,采取无人机技术实施在线监督等,从而动态获知掌握项目进展,使得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能够有效衔接,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第三,创新项目监管机制,全面激发农村民众、媒体监管效能,为农户、村集体提供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的平台,鼓励其组建项目内部监督小组,对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等加以监督,如可通过推出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丰富监督信息反馈途径,由媒体等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对项目进展做出监督。

结束语

总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政策体系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重数量轻质量、缺乏系统的规划设计、多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机制等。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健全土地整治法规制度,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要创新土地整治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要加强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刘翔,刘成军,密婷.土地工程技术在城镇土地生态整治中的应用分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08):115-116.

[2]毛学思.土地工程技术在农村土地生态整治中的具体运用[J].农家参谋,2019,(12):91-92.

[3]孙赵炫.生态整治技术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应用[J].南方农机,2019,51(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