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摘要:大众知识论作为一种从人们日常生活中孕育出来的常识性实践智慧,是普通大众认知事物和行为规范的基础。深入探讨大众知识归赋问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自然规律、指导社会生活实践。
关键词:大众知识论;知识归赋;常识智慧
知识归赋在人类生活和思想中起着核心作用,我们以英文单词“know”来进行分析:“Known”是英语中最常用的10个动词之一,是儿童学习习得的第一个认知动词,也是认知评估中使用的最多的术语。戈达德也认为,“know” 与其它所有的单词都有所不同,因为他在每一种人类语言中都能够找到精确含义。以上事实表明,知识归赋在我们交际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且不可被轻易忽视的角色。
形如“S知道P”知识归赋是哲学研究的中心领域,对知识归赋的哲学研究至少可以追溯至奥斯汀,甚至可以说追溯至柏拉图。无论这段历史何时而起,近些年关于知识论的知识归赋问题研究一直热度不减。例如,德娄斯使用知识归赋作为关于“知道”的语义学的特定理论证据以及被广泛讨论的关于知识归属的银行案例;昂格尔等认为知识归赋可以帮助我们揭示知识的本质;威廉姆森认为知识归属是一种精神状态“我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一种具有特定精神的代理人和一个已知命题之间的一种关系”等等。不管我们如何看待这些问题,但是可以肯定地说,知识归赋问题目前已经是知识论理论化的主要且重要内容。那么知识归赋的目的(或者说是作用)是什么呢?在过去的研究里,关于知识归赋在我们的认知评价中起到的作用有各种各样的建议。例如:克雷格认为知识归赋就像一个可靠的线人可以为我们识别可靠信息;威廉姆森认为它可以追踪支配断言的认知规范;霍桑和斯坦利认为知识归赋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实践推理。等等。当代关于知识归赋问题的争论大部分源于爱德华·克雷格1990年出版的《知识与自然状态》(Knowledge and the State of Nature)一书,克雷格认为知识归赋之所以是有价值的,是因为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如何确定知识归赋在其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克雷格将他的方法描述如下:
我们可以先采取一些表面上似乎合理的假设,比如:知识的概念对我们做了什么?它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作用可能是什么?具有这种作用的知识概念是怎样的?在什么条件下会支配它的作用?诸如此类。然后我们再看看它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我们的日常实践与在实际生活发现的知识的概念。
在概述了方法之后,克雷格接着陈述了自己的假设(也是他的中心论点),即:知识归赋是可以被当做是证明充分可靠的信息提供者。当然克雷格的这一方法是基于几个似乎合理的假设。实际上,为了成功的指导我们行动和实践,我们需要对自己身处的坏境有真正的信念并通过搜集可靠的信息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但我们也有共享和传输信息的需要,以使其易于获取,不仅为自己,也为他人评估的可靠性。对于他人来说,无论如何让,在得到关于P的真相时,如果他们听从我们的建议,不必担心受到责备,因为在你推荐知识的可靠线路时,已经在暗示关于P的确定性以及该知识和他关心的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在克雷格这里,知识归赋的要点在于向其他的成员证明其作为可靠的线人可以为我们提供和识别信息或信念。这种关于知识归赋的深层社会图景解释了我们如何在不同的情境中存储、检索和传输有用的信息。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在这些相关的知识信息中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我们都从信息的共享和传输中受益,但是因我们个人的认知不同,导致我们往往会觉得不如自己期望中那样美好。因此,知识归赋也可以被用来确定信息提供者是否足以满足或超出我们的个人利益或目的。克雷格为此给我们提供了两个重要建议:一是,我们应该首先考虑相关的哲学概念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二是,假设知识概念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识别足够可靠的线人。这种关于知识归赋功能解释已经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可。例如:霍桑,威廉姆森等人认为,关于“知道”的语境论与知识归赋之间存在跨语境存储和传输信息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相容。霍桑通过呼吁克雷格来为情境主义辩护。但是也有许多学者对此持批评的态度,例如:费德曼、温伯格、卡普尔等人认为克雷格的建议中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在于他错误的识别了知识归赋的主要功能,尤其是错误地将知识归赋与识别可靠的线人联系起来,而不是适当的询问结束的信号,并且克雷格没有考虑到知识归赋独立于我们可能需要识别可靠信息来源的特殊作用。
知识归赋在日常语言的断言和实践推理的认知规范上也起着重要作用。举个例子:我们可以通过向他人询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来质疑他人的断言。同样,当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行动时,我们可以正当地批评他的实践行为或者推理能力,“你不应该沿着这条街道走,因为你并不知道餐馆在哪里”。以上例子也表明,日常使用的知识话语与断言和实践推理密切相关。相比之下,在证据、合理信念或可靠性方面的考虑下并不与日常语言保持一致,我们经常将其称为“知识规范”。我们可以做如下表述:
K-断言:当且仅当一个人知道P时,他拥有足够好的认知能力,可以断言P。
K-实践推理:当且仅当一个人知道P时,拥有足够好的认知能力,他就可以在实践推理中依赖P。
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断言、实践推理和知识的直觉是相辅相成的。德娄斯通过银行案例表明,断言、实践推理的认知和理性取决于一个人是否具有知识。知识规范吸引了一些捍卫者,但也因各种原因受到了质疑。首先,在许多情况下,断言P并在推理中依赖P似乎是有恰当的依据的,尽管我们不知道断言者是否知道P。其次,我们在知识引用时,对于知识的辩护或批评行为并不一定表明知识归赋与认知规范相关,正如布朗所说,我们在辩护和批评时,也可能引用了比知识更强或更弱的认识状态。最后,在一些看似合理的情况下,在实践推理中,我们相信P依赖的不仅仅是知识。布朗讨论了一个即将对患病肾脏进行手术的外科医生的病例:在手术前,外科医生会仔细检查病人的笔记,尽管他知道哪个肾是有问题的。护士向附近的一名学生解释了发生的事情:“她当然知道是哪个肾。但是,想象一下如果她取错了肾会是什么样子。她不应该在还没检查病人的记录之前做手术。布朗以此案例说明,知识归赋可能无法跟踪实践推理知识归赋的充分性方向。但是也有许多知识规范性的捍卫者一直在极力地为知识归赋辩论,乔纳森·市川认为,知识直观地存在,但行动直观地在认识上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不会对知识规范产生任何影响。任何否认知识规范的人都面临着一个解释性的挑战:为什么“知识”这个词经常被恰当地运用于评估断言和实践推理?无可否认,我们使用“知识”的频率渊源高于其他认知词汇,如“合理的”、“可靠的”或“有保证的”。否认知识规范的人应该解释知识话语为何在断言和实践推理的认识中如此突出。因此,知识归赋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与实践推理中的重要作用是不可被忽视。
[1] 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大众知识论的理论向度和价值旨趣研究”(YJSJJ23-B1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