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 山东 淄博 255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空、高速、高风险网红项目吸引了大批游客。然而,在旅游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政府安全监管职责不清、行业标准不完善、进入行业门槛低、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宣传引导不到位、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游客安全意识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予以解决。
关键词:网红游乐设施;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当前,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空、高速、高风险网红项目逐渐走入人民群众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受到广大游客的喜爱。近年来,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导致游客伤亡事件呈现易发多发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2022年7月22日,天津市蓟州区九山顶景区的“步步惊心”项目在运营时,一游客突然从高空坠落,不治身亡。2022年7月22日,湖北省恩施市的4A级景区恩施地心谷景区一名游客不慎从悬空桥上坠落,造成腰椎、胸椎骨折,头皮裂伤。2023年5月16日中午,湖北省恩施市狮子关景区网红浮桥发生安全事故,一辆载有8人的面包车突然失控撞上护栏,掉进水中,造成5死3伤。多起网红吊桥、浮桥游客坠落伤亡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当事人及家属带来较大伤害,也引发广大人民群众对景区网红游乐设施安全问题的关注和担忧。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新兴网红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主体尚不明确。很大一部分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网红游乐设施常见于非A级景区、公园、游园、主体乐园、湿地公园等多种场所,文化旅游部门只对A级以上景区负有监管职责,目前很难统一明确行业安全监管主体。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网红游乐设施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只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大型游乐项目进行安全监管,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是行业标准规范不健全。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空、高速、高风险网红项目并不属于特种设备,缺乏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目前,暂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各类网红游乐设施主体结构材料性质、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安全评估、技术检测、运营管理、使用年限、防护装置、人流量、整体负荷作出明确要求。
三是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由于行业标准规范不健全,导致各类网红游乐项目进入行业门槛低,部分景区、公园、游园、生态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迅速上马有关项目,由于部分经营者尚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调试、检测、评估、维修、保养的能力,如设备固定不牢、故障运行等问题较为普遍存在,导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因为游乐设施行业门槛低,部分游乐设施设备制造企业技术薄弱,生产制造的网红构建质量良莠不齐,设备本体质量及安全性能难以从源头加以控制。
四是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有的高风险游乐设施运营者为游客安装和配套的安全装备为半身式安全带或三点式安全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空、高速、高风险网红项目下方未设置安全网、防坠网或者安全气垫等防护措施,一旦游客发生意外坠落,极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有的是没有严格督促游客按规范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或没有严格检查游客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最终导致高处坠落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是安全宣传引导不到位。高风险网红游乐设施经营者应起到对参与体验游客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的义务和责任。部分景区、公园、生态园、小型游乐场等运营方安全管理不规范,高风险游玩项目入口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充分,未在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风险告知牌,未明确告知游客游玩过程中存在的相关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易导致游客坠落等意外事件发生。
六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部分高风险网红项目运营方安全投入不到位,忽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类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网红吊桥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每次使用前未检查钢丝绳、保护绳有无破损,卡扣、绳卡有没有松动,部分高危项目设备的零配件
是否到达使用寿命期限。
七是游客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够高。高风险网红游乐设施消费群体多为青少年,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比较喜欢追求刺激和挑战,安全意识相对欠缺。还有一部分游客存在心存侥幸和麻痹大意的心理,无视景区安全警示和管理人员的嘱咐,不遵守景区游玩项目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规定或游玩规则,导致在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
八是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有的运营方受资金和运营规模限制,未配备专业救援人员,现有的应急处置人员也未进行应急救援系统培训,现场处置人员专业救护技能培训不足。未制定游客坠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技能,不具备应急救援和紧急处置的能力,导致在发生游客坠落意外事件时,不能迅速、有效处置。
二、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是明确高风险网红游乐设施的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文化旅游部门为各类景区的牵头负责部门,牵头负责A级景区和非A级景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住建、 城市管理、商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依职责对景区、校园、公园、广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水利风景区、水库、休闲农业、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体育场馆等场地范围内的各类网红游乐设施实施安全监管,全面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安全监管漏洞。
二是建立完善高风险游乐设施产品认证准入制度。建议把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游乐设施设备统筹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进行分类管理,依据CCC认证实施体系规定,明确中小型游乐设施产品材料、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年限、维护保养等具体要求,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由各级市场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和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议尽快制定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风险游乐设施主体结构材料性质、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安全评估、技术检测、运营管理、使用年限、防护装置、人流量、整体负荷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行业门槛,倒逼各类景区、公园、游园、生态园等运营方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使用合格钢绳(钢缆)和各类板材,严格设计、施工、验收、评估手续,确保各类网红吊桥质量安全可靠。
四是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高风险项目运营方要给游客配备的安全带均对于有坠落风险的应使用全身式(五点)安全带,坚决淘汰三点式安全带,提高游客安全防护保障水平。在有坠落风险的高空项目下方设置安全网、防坠网,为游客提供一道安全防护网。定期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检测,确保游乐设施质量安全可靠稳定。
五是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措施,重点对高风险游乐设施实际运行参数、设施安装和验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定期维护保养等进行检查。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遇有大风雷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关闭通道禁止游玩,降低安全风险。设施设备运行前,进行空转测试;营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性状态。
六是强化部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商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加大对各类高风险网红游乐设施执法检查力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检查场地出租单位、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设施安装安全检测和验收、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实际运行参数以及定期维护保养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七是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商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媒介,采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在游客进行游玩时,景点工作人员应提醒游客游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督促游客按规范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网红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危项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与技能考核,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方可上岗。
八是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高风险游乐设施运营方要开展针对性应急救援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人员专业救护技能;必要时,高空类项目应当设立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通道,可通过该通道直接实施高空救援。科学预测和引导客流量,降低吊桥、浮桥
、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设施整体负荷量;制定游客坠落突等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游客坠落意外事件时,能迅速、有效救援处置。
九是进一步明确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情形下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若景区未尽到景区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此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损失,景区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应的侵权赔偿标准进行相应赔付。研究运用安全责任保险等市场机制,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参与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运营方应为游客参与高危项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是在门票中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份人身意外赔偿保障。
结语:吊桥、浮桥、步步惊心、高空挑战、穿越峡谷、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高空自行车、玻璃水滑道等高风险游乐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游客特别是青少年游客的生命安全。各部门只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提升各类网红高风险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效能,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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