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的市场规模逐年猛增,其税法问题也日益突出,因而其课税原则有税法上考虑之必要性。公平原则是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所得课税的基础原则,因为没有公平原则即无需此类产品所得课税。而效率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和居住地及来源地原则是低一个位阶的课税原则,其中量能课税原则是对公平原则的进一步发展。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