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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资源丰富、地大物博,但人口数量较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有限。随着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得以改进,但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所以,如何依据城乡现有发展情况,正确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科学规划土地资源,采取相应应对措施,以推动城乡经济实现进一步发展,为人们建设健康、和谐、稳定生活环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应思考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协调
1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特征
土地规划主要是在一定的区域里,通过分析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对土地的利用方式进行规划管理,保证土地的利用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规划工作主要是依靠地区中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分布情况,充分保证各种资源的有效运用,确保不会因为一些人为因素对自然资源造成损失。土地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平衡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之间的分配,从而保证各种产业都得到合理的土地资源。另外,在分配农业用地的时候也要保证各种农业用地之间的均衡,并严格限制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总量,确保各类用地的基本平衡。城乡规划主要是为促进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而开展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缩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通过开展城乡规划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对空间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从而保证城市和农村的空间所占比例均衡,并且也要对一定时期里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考查,再开展进一步的规划工作。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领域。
2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的矛盾
以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而言,两者上报程序与编制部门相同,理论上两者规模选择也十分相似。但是,土地规划管理在实际操作中服务于政府发展意愿,城市规划则服从地方政府发展的需求,两者均受到中央约束。所以,无论城乡规划建设还是土地规划,均应遵循国家和省级政务管控。
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集约化土地资源均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土地管理重要文件中,均曾指引更多乡村人口集中到工业园区或城市中。集约化布局多在开发区或中心城镇上发展。分散布局则是为满足社会众多主体诉求,在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里更加赞成集约化发展。但是,实际工作中,土地规划及建设用地布局规划相较于城市建设更为繁杂,主要是由于土地规划过程中保留众多村庄、城镇、城乡结合部等,且土地规划中规划图纸作为其重要凭据,分散布局不利于空间集聚。并且,城市规划代表市县政府与外围产业发展利益,他们对此方面十分关注,导致忽视了乡镇经济发展,进而引发乡镇人民不满。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矛盾对社会稳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所以应当对此进行协调,加以解决。
3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相协调的建议
在征用土地时,由于土地实际价值和给付征用土地的尾款之间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土地征用引发农民不满,影响了城乡一体化的和谐发展。对于此情况,相关人员需完善规范土地征用程序,以保证土地征用更加合理科学。主要有以下措施:(1)完善补偿机制,在土地征用之前,合理分析土地征用对农民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依据损失情况予以农民合理补偿,并且,在计算损失时,不能仅考虑农民直接损失,也应当考虑间接损失,以避免农民对土地征用产生不满情绪;(2)市场化管理,与市场规律相结合,在征用土地中保证其合理性与科学性,加强对农民的引导,让其了解此方法并非是忽视农业发展,而是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实现多元化农业经济,建造新形态农业格局,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向多元化发展。
在土地规划及城乡建设中,很多乡村也会展开建设工程,可推动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但是,在发展农村工程时也需要谨慎操作。通常而言,村内建造会使用多种策略同步配合,应用较多增减挂钩策略,可有效提高土地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以改善城乡运行关系,改善发展缺陷,实现经济进一步发展。城乡建设时应根据农村情况,确保不会破坏原有土地面积的同时最大化发挥土地作用,集中农民居住区,改善居住环境,不仅可为农民耕地使用提供保障,还能减少农村发展与土地应用面积的矛盾,缓解生产与发展压力。农村内部改善可有效提高农民居住质量,进而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另外,土地规划通常有新区扩展和旧城改造这两种模式,对城市扩张加以控制可提高土地利用率。部分开发区与小城镇在城乡规划中是利用扩张模式。大城市土地资源较为缺乏,就需要协调好新区扩张与旧城改造这两方面,全面掌握城乡发展情况,控制建设用地在规定范围内,全面分析城乡经济结构与土地用途,在实施前还应当区分土地发展重点及类型,以集中产业区域与居住区域。
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不仅需要关注土地资源规划工作,还应当优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在根本上实现土地资源协调管理。所以,应当关注土地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之间衔接,将土地规划管理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以促进城乡规划得以高效实施。实施城乡规划需以土地规划管理为主,其同样是完善与优化城乡土地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因此两者之间目的均以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为主,这就要求在协调过程中健全规范这两种体系,以促进整体经济实现科学发展。
在管理过程中,“多规合一”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利用此种方法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协调发展。“多规合一”是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保证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性与统一性,以实现统筹发展。所以,“多规合一”实施需凭借“最大公约数”,空间秩序的设计不仅汇集多方公式,而且多方均需要遵守此规定,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模式、发展方式、行政体制等,促进改革综合性与引领性的提高,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也为空间统筹规划提供保障。为保证工作中有效实施“多规合一”,需细致整理区域空间规划体系,以区域整体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为依据,与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建设规划相结合,将其划分为生态控制、海域系统、城市开发边界及城市承载力这四个模块,对于各个模块规划之间可能产生的问题与矛盾加以鉴别核准,以提高规划合理性。
结束语
总之,随着城乡差距的缩短,土地资源利用已经成为城乡重点关注的问题。土地规划有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规划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城乡规划也可推动土地规划管理。因此,两者之间联系密切,应当解决两者现有的建设用地分散与集中布局、城市规划科学性与土地规划指标化之间的矛盾,从而让我国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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