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消防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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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消防设计

陈卫中 

中元国际(上海)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0126

【摘要】结合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具体特点,救助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介绍了社会福利综合类建筑消防设计的方法,规范适用与参考,以及采取的消防加强措施。

【关键词】社会福利建筑,消防设计,方法,加强措施

  1. 项目概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深圳市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社会福利设施仍有着较大改善空间。为缓解社会福利设施短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提升社会福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市、区级六个民政福利项目,合并为“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一个项目,按照“一块宗地,一体设计,分别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集中建设。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以东,长山路尽端。规划总建筑面积:21万m2,地上17万m2,地下4万m2。项目概况及消防设计特点见下表1。

附表1  建筑特征与消防设计概况表

序号

使用单位

规模

单体建筑

面积(m2

楼层数

建筑高度

(m)

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设计类别

救助对象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1

市社会救助安置院

800床

35000

20

1

94.5

一级

一级

一类高层

本市精神病康复人员、智障人员,以及需短期安置的其他人员

2

市社会福利院

800床

35000

20

1

94.5

一级

一级

一类高层

收养安置从市和区儿童福利机构转出的14 岁以上非自理类孤儿

3

市托养康复中心

300床

12000

9

1

45.6

一级

一级

一类高层

为深圳户籍三级一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服务

4

区特殊教育学校

36班

16000

11

2

49.5

一级

一级

一类高层

龙岗辖区内的智力/精神两类中二级、三级伤残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不含盲聋哑)

5

区长山医院

300床

27000

11

2

49.5

一级

一级

一类高层

精神专科医院及精神康复医院

6

区救助管理站

300床

8500

5

1

28.5

一级

一级

二类高层

龙岗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安置,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7

集中宿舍

1400人

21000

14

1

61.2

一级

——

一类高层

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员工宿舍

8

地下车库

40000

0

2

10.0

——

一级

I类汽车库

本项目的救助服务对象,主要是精神障碍、智障、(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保护对象,残障者比例约65%。其中,市托养康复中心的救助对象还包括重度卧床的残疾人。

本项目除管理服务人员以及特校的师生以外,其他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起居,限制在各自单体建筑内,除非有护理人员陪同,不得独自外出活动。

2. 消防设计难点

本项目是民政托底为各类救助对象专门建造的社会保障建筑,消防设计难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建设内容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五)款,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六家使用单位分属六种不同类型的建筑,且集中在一个场内组合建设,在国内没有先例。
(2)缺少相关的设计依据。市救助安置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托养康复中心,区救助管理站等4个子项国家和地方无对应建筑类型的设计规范、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无对应的建筑类别,消防设计时建筑定性与设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3)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平面布置。建筑设计限于现场条件,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在高层建筑内,低年级培智生宿舍设置在六层,消防设计需要采取加强措施。

3. 消防设计采取的工作方法

3.1总平面消防设计

(1)周边道路环通,缓坡连接,满足消防车车辆正常通行需求。

(2)沿建筑周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沿建筑长边设置消防登高场地。

(3)根据救助对象紧急情况下的救援需要,消防设计有效利用消防救援电梯和疏散电梯和避难间,并靠近消防登高面设置。

3.2各单体建筑消防设计(以长山医院为例)

(1)规范依据:

有对应规范标准的,严格对照执行。没有对应的规范标准的,根据救助对象特点和日常使用功能,分析日常生活起居的行为与活动方式,对比相似类型建筑,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最高标准,结合既往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设计。

执行规范:《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

参考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949-2014

(2)根据救助对象的人员配置标准,计算确定总的疏散计算人数。


根据《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人数之比为 1:1.4。本建筑服务救助对象为300人,工作人员为420人。再按照分配到相应楼层的各类人数,分别进行消防设计与计算。

△附图1  平面疏散分析与复核

附表2  楼层平面功能与服务对象分析与复核

楼层

主要功能

服务对象(人)

三~八层

精神疾病患者的护理单元与康复用房

50/层

附表3  楼层疏散方式与途径分析与复核

疏散对象与特点

疏散方式

疏散交通

备注

1、部分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差,逃生能力弱。

工作人员帮扶疏散

疏散楼梯消防电梯

如疏散遇阻,工作人员组织前往避难间等待救援。

2、部分抑郁症患者可能拒绝逃生。

工作人员帮扶疏散

疏散楼梯消防电梯

3、部分兴奋躁动患者受到刺激,容易出现攻击行为,干扰他人逃生,破坏灭火和疏散。

工作人员帮扶疏散

消防电梯

4、普通工作人员

正常疏散

通过疏散楼梯疏散到室外

    1. 消防设计采取的特殊措施

    (1)市社会救助安置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托养康复中心、区特殊教育学校,疏散距离按照高层医疗建筑的病房部分的疏散距离控制,缩短疏散时间及距离。

    (2)区救助管理站,疏散距离按照高层医疗建筑的其他部分控制,缩短疏散时间及距离。

    (3)区救助管理站,属于二类高层建筑,建筑的耐火极限提高到一级。
    (4)门禁系统,紧急情况下所有门禁系统自动释放,保证人员疏散。

    (5)视频监控,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辅助指导控制室人员决策和分析。

    (6)应急疏散照明照度,水平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10lx,楼梯间及前室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10lx。相比于常规的水平疏散照明3lx,有所加强,保证消防应急疏散的安全性,有利于疏散。

    (7)疏散指示,垂直于视线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间距均控制在10米以内,比规范要求的20m距离标准有所加强。

    (8)声光电报警,将广播系统强制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配以声光报警,快速提示人员疏散及火情。

    (9)应急响应,预留接入城市应急响应指挥系统的接口。

    (10)对托养康复中心,考虑精神障碍患者及日常使用情况,在病房设备带内设置暗藏式插座,并由装饰专业明确采用带锁盖板。其他单体建筑未设置病床设备带,房间内设置2.4m高位插座,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用房内,每个生活用房设置2个2.4m高位插座,统一在护士站集中控制插座电源,正常情况下不通电,需要时短暂通电。
    (11)对各个单体建筑的使用单位,定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与培训,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知识与辅助救助对象疏散的技能,熟悉消防电梯辅助疏散的使用,以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高效、有序。

    (12)救助对象使用房间,杜绝使用手机、剃须刀、电风扇、电吹风等充电接插电类别的电子电器,杜绝使用明火情况,无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
    (13)各单体建筑的内装修材料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执行,内墙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提高到A级,防止火灾扩散,争取疏散时间。

    (14)墙面无软包,室内阳角采用圆角或倒角处理。

    (15)本项目所有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均为B1,t1,d1级及以上。消防电梯配电电缆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耐火时间不少于3.0h。从而减少火灾危险性,保证供电可靠性。

    (16)针对托养康复中心的重度卧床对象,设置了天轨系统,有利于辅助疏散与救援。
    (17)增设并加大避难间。对于市社会救助安置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托养康复中心、区特殊教育学校,均增设避难间供各类救助对象在发生火灾时进行暂时避难。且避难间面积远大于防火规范规定的面积标准,避难间贴邻消防登高面设置,便于应急救援。
    (18)增加消防电梯配置与数量并用于辅助疏散。本项目各建筑单体,除污梯、餐梯、医护梯等个别专用电梯外,其他电梯按照消防电梯设计。各单体建筑消防电梯中,除设置专供消防员使用的消防电梯外,其他消防电梯可以用于辅助疏散逃生。
    (19)利用部分屋顶露台和建筑之间的连廊作为辅助救援空间与途径。福利院、员工宿舍间,以及安置院、员工宿舍与长山医院间,在适当楼层设置空中连廊,并利用屋顶露台建立联系,方便紧急情况下向相邻建筑的疏散逃生。

    (20)区特殊教育学校首层设置微型消防站,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防控工作。通过这一加强措施,提高特校,乃至整个园区的消防防控能力。

    (21)对特校高层建筑内的宿舍楼层,增加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以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22)区特殊教育学校优化平面功能布局与流线设计,教职员工(老师,护理员)的宿舍,在本建筑右侧员工宿舍的一、二层,可通过地面、连廊与本建筑的一二层直接连通,方便在紧急情况下参与辅助救援。利用部分屋顶露台和建筑之间的连廊作为辅助救援空间与途径。

    1. 结语

        社会福利综合类建筑,由于救助服务对象日常起居及行为活动的特殊性,再集中到一个场地组合建造,功能复合,疏散方式与流线复杂。国家标准与规范对此类型建筑尚未完全覆盖,消防设计时需要做针对性研究,征询地方主管部门以及专家意见,以实现便捷高效的安全疏散目标。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三版) 第6分册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

    [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5]《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949-2014

    [6]《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JGJ76-2019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8]《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行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