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湖南工程学院,411104)
【摘要】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故本文以长株潭都市圈为案例,旨在围绕共享停车的运营管理问题,深入研究共享停车的供需行为管理,并探讨政策调控在其中的作用。为长株潭都市圈共享停车运营管理提供理论参考,提出长株潭都市圈共享停车的推进思路。通过文献综述、实证分析等方法,从供给侧、需求侧、供需调控三个层面分析存在的矛盾及矛盾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及建议,评估现有政策的有效性,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共享停车;供需行为;管理;政策调控
本文以长株潭都市圈城市停车为研究的对象,研究长株潭都市圈交通供给、需求现状,从政府多头管理职、行业管理、社会公众组织参与程度三个方面分析存在的矛盾及矛盾产生的原因,并从供需角度以及政府政策与管理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及建议。一方面,优化政策制度设计和停车治理模式,为缓解长株潭市城区停车难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供治理对策,以期能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方向,妥善处理好停车供需矛盾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城市共享停车供需管理现状
从理论意义来看,停车管理在城市治理研究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但由于中国机动化起步较晚,国内在静态交通研究方面还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针对城市停车管理的研究,很少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角度系统全面思考城市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也缺乏对目前城市停车管理制度的系统梳理。从现实意义来看,当前停车难是中国城市交通管理中最普遍存在的问题,合理规划建设高水平的停车设施,科学调控市民群众停车需求,对于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以长株潭都市圈为例,直观揭示长株潭都市圈现有停车场建设、管理政策、机制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停车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辩证关系,不仅有助于政府转变治理理念,从顶层设计环节抓起,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停车管理,从而达到通过治理静态交通来影响动态交通的目的。同时,长沙市作为国内人口密集的一线发达城市,其停车问题与国内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既有停车泊位缺口大、共享程度不高等共性问题,也有管理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个性问题,针对解决长株潭地区停车问题所提供的对策建议,既对长株潭地区停车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也对其他同等规模城市解决相关问题具有借鉴意义和实际帮助。
二、城市共享停车供需行为影响因素
(一)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在城市共享停车供需行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停车难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共享停车作为一种创新的停车解决方案,其供需平衡受到多种经济因素的制约。
在需求方面,经济繁荣往往伴随着私家车购买量的增加,进而推动了共享停车需求的增长。然而,在经济衰退期间,私家车购买量可能减少,导致共享停车需求相应下降。此外,停车费用的高低也是影响共享停车需求的重要因素之一。过高的停车费用可能会抑制消费者的停车需求,进而降低共享停车的使用率。
在供给方面,共享停车的供给主要受到停车资源配置和投资者决策的影响。经济繁荣时期,投资者可能对共享停车项目持乐观态度,增加投资以扩大供给规模。然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投资者可能更加谨慎,对共享停车项目的投资可能会减少,导致供给不足。此外,政府政策对共享停车供给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如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等,有助于促进共享停车的供给。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的共享停车位之间的差异,制定差异化的停车费用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停放者的需求和提供者的供给意愿。
综上所述,经济因素通过影响私家车购买量、停车费用、投资者决策和政府政策等多个方面,对城市共享停车的供需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为了确保城市共享停车的健康发展,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因素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包括调整停车费用、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出台支持政策等,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实现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便利性因素
共享停车设施的位置是否便利,是否靠近用户的主要活动区域。包括建筑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经济水平、用地结构条件等,都会影响共享停车的需求。停放者更倾向于选择使用便捷、易于访问的共享停车位。如果共享停车位的位置容易找到,且停车和取车的过程简单方便,那么停放者使用共享停车的意愿可能会更高。离城市中心近的建筑区位优势大于远离城市中心的建筑,停车需求量也随着建筑与城市中心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城市交通拥堵程度会影响共享停车的使用。当城市交通拥堵时,提供共享停车位的区域可能会受到访问限制或延迟,这可能会降低提供者的积极性,因为他们可能会担心共享停车位无法被有效利用。一方面,共享停车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城市交通状况的好坏也会影响共享停车的供需平衡和效率。
(三)使用体验因素
对于停放者而言,如果共享停车位无法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监控摄像头、保安巡逻等,那么停放者可能会担心车辆被盗或损坏,从而不愿意使用共享停车位;提供者需要确保提供的共享停车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违法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提供者能够及时响应停放者的需求,提供周到的服务,如引导停放、帮助解决停车问题等,那么停放者的舒适度会提高,从而增加他们使用共享停车位的意愿;如果提供者能够提供舒适、便捷的共享停车位,那么会吸引更多的停放者使用,从而推动其业务的发展。智慧停车技术如在线预订、电子支付、车位导航等技术的应用,车位信息透明度如用户能否实时获取车位信息。对于提供者来说,先进的技术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对于停放者而言,减少了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精力,满足更多需求。
三、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共享停车供需调控的对策
(一)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
出台《共享停车管理技术规范条例》,确立合理的收费体系,并强化对信息准确性的审核。共享停车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居民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监督停车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运用“政府—企业—公众”的“社会治理”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监督执行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企业则负责提供共享停车服务,维护停车设施,确保服务的高质量;公众则通过参与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一个互动、互助的良性循环。为鼓励更多的共享停车项目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建议政府提供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区域差异化停车供给策略,调节中心城区的停车泊位数量和功能结构。当前,不同建筑体类型的停车场存在明显的停车错峰现象,商务办公类,车场白天车位紧张,夜间使用率却较低,住宅小区内部停车场则恰恰相反。因此,应当充分尊重客观规律,推动不同类型停车场资源开放共享。政府要出台强制措施,督促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满足自用且不涉及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在非工作时间将内部停车泊位向社会提供免费停放服务。开放停车场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对共享停车场、进出车辆及人员、停放秩序等进行现场管理,督促所停车辆按照规定在白天工作时间驶离。同时,在此基础上,带动鼓励国有企业、学校等内部停车泊位在空闲时段错时对外开放,实现应放尽放。
(二)合理控制停车需求
由于城市汽车数量日益增加,停车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市民违法乱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科学治理,不仅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城市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更在规范群众停车行为,有效抑制非必要停车需求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客观环境背景下,应当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通过对城市交通运行态势进行深入调研,将违法停车现象相对较为突出的区域、路段列为整治重点,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停车秩序整治管理,打造禁停示范区、示范路,做到治理一条、规范一条,从而推动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从重点整治向全面管理延伸。
经济手段调控停车需求事实表明,经济手段可以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有效地减轻重点区域停车资源供求关系紧张现状,对于保障城市重点区域交通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可参考国际国内最先进的管理实践经验,根据“分区、分类、分时”原理,对各个地区的道路内外停车收费政策统一做出区分规定,从而引导路内停车向路外转移,中心区域停车向外围转移,从而使得全市所有停车泊位资源均能有效发挥作用,合理分散城市整体停车压力。
(三)完善停车供需调控保障措施
明确政府机构职能定位,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目前长株潭都市区停车管理工作缺少权威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战,工作衔接配合差异较大,各个部门将停车管理系统进行闭环割断,形成各自独立的环节,导致从系统和综合的视角来看,很多停车管理问题难以得到全面解决。因此,有必要重新寻找设置一个权威的停车管理机构,成立由市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常态长效管理机构,以强有力的专职班子和专职人员保障全市停车管理工作,以此提升各部门、各区县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主动性,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停车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运行。明确成员单位议事程序、会议制度及督导考评机制,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统筹调度推进停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完成治理目标,在城市停车治理过程中,要清楚认识到仅凭政府部门实施单一治理的局限性,逐步推动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其中,切实形成管理合力:
政府部门主导。停车难问题治理的复杂与多变性形成了对政府部门运用公权力实施干预管理的需求,政府部门在停车管理方面应承担主导作用,应当统筹协调现有资源,联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以及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力量,织密健全停车秩序管控网络,构建结构清晰、职能明确的治理体系,共同为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做好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既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也离不开各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各类停车场经营管理企业等共同组织成立停车行业协会,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贴近行业一线的独特优势,对长株潭都市圈停车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调查研究,为完善停车行业秩序规范提供事实依据。
市民群众自管自治。对政府部门而言,群众的参与度越高,反馈的意见越多,其制定的决策就更符合实际需求,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对群众而言,积极参与停车治理工作,可以有效缓解政府部门秩序管理压力,最终推动停车环境得到有效改。
近年来,随着城市车辆的逐渐增多,“停车难”日益成为居民出行头疼的问题。如何解决优化现有停车公共资源,做好停车需求调控,实现停车供需适度匹配,是城市交通管理者需要面临的富有挑战的工作。本文以长株潭都市圈为案例,分析都市圈城市共享停车的现状与问题,从政府多头管理职、行业管理、社会公众组织参与程度三个方面进行长株潭都市圈内共享停车供需行为政策调控的原因分析,并提出长株潭都市圈共享停车政策推进的新思路。为此,本文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依托交通需求管理理论与协同治理理论提供了长株潭都市圈停车供需调控对策。这些研究可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以资借鉴。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本文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殷兆进.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供应策略与规划研究[D].东南大学,2004;
[2]牛馨雅.城市停车泊位供给规模研究[D].山东大学,2016;
[3]杨歌.基于交通需求管理的大连市交通拥堵治理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9;
[4]张娟娟.城市交通拥堵的成因及治理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08;
[5]贺崇明.城市停车规划研究与应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6]邹歆,贾凤娇.停车区域差别化收费方法研究——以苏州市为例[J].交通与运输,2017(12)。
收件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湖南工程学院,朱敏,19330237168
[1] 本文为湖南工程学院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城市共享停车供需行为意愿与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性论文;
[2] 作者简介:姜欣(2003年-),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在读;
朱惠玲(2002年-),女,湖南娄底人,湖南工程学院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在读;
王艺璐(2004年-),女,湖南株洲人,湖南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