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为我国较薄弱之法的部门,完善税法实乃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税法与私法关系的研究,提出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税收立法经验,在税法与私法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重视将私法的有关成熟规定及原理移用于税法,实践上不仅可行,而且能做到立法的经济节省,对我国税法走向完善不能不谓为一条便捷之路。
法学评论
199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