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普遍性要求人权应当是世界性的。人权文化是世界范围内对人权普遍认同、普遍尊重和普遍保障的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更高形态。人权文化的形成既有可能,也是必要的,但现存的“人权的霸权主义”和“人道的霸道主义”则是建立人权文化所必须首先清除的最大障碍。
法学评论
199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