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应用化与乡村基层组织治理——基于浙江省枫源村“浙里兴村治社”项目的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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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应用化与乡村基层组织治理——基于浙江省枫源村“浙里兴村治社”项目的调查

骆奕妃

浙江师范大学

摘要:伴随着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振兴乡村成为提高社会经济的整体水平的核心战略决策目标。在对“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源村进行一系列调查后,本文主要讨论在数字化技术应用背景下,乡村治理实际应用中的进程以及乡村建设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的变动。同时,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乡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率,运用信息技术将乡村发展的潜在资源进行充分的挖掘与合理的运用,促使乡村振兴经济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探讨数字技术在现代农村技术治理背景与基层治理问题现是当前领域面临的共同问题。

关键词:数字乡村;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

一、数据化技术背景下农村改革的建设发展

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到来,建设数字化乡村振兴战略决策是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必要途径。2018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数字乡村”首次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方向。当前阶段,“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已经逐步走向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进程当中,在提高农村现代化治理结构的水平的同时,带来了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更加便捷了人们的生活。

随着治理要求的不断提升,网格化、信息化平台管理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数字化、信息化社会管理模式。在早期,学界通过参与式治理视角下,对乡村网格化管理服务进行研究。福建梅花镇的实地研究展现了通过网格化、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机制,使普通公民参与到社区事务管理中来,从而影响公共资源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但随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进,网格化管理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青睐,虽然在权力下沉、资源整合、清晰化治理、精准化服务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其强烈的技术化与行政化属性,而且还暗含着基层治理的“内卷化”风险。这迫使国家权力再次下沉以新的形式出现,借助电脑、网络、通讯等科技手段实施技术治理。但过于强调网格化管理创新外向性的面向,将大量资源投向网格的硬件建设,强化技术治理,结果却未达到预计形势。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这是由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并且数字乡村是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与此同时,数字空间的乡村治理运作改变了乡村治理的内容和形式,突出体现在村民协商自治、治理权力多元化、村民集体身份认同上,同时重构传统乡村治理,促使乡村治理主体增能、治理方式创新和治理共同体再造。但当前的数字乡村建设依然存在着技术排斥、形式主义、数字鸿沟、原有治理精英退出以及治理异化等现实困境,需进一步思考如何建立与推行合理的制度规范,以此规避或解决技术在社会治理中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数字空间与治理权的多元化分布

枫源村地处枫桥镇东南部,在枫桥江上游,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之一,也是有名的“零信访村”。早在2008年,村中就开始构建公共事务“一张网”工程,将工作分为16个具体事项,并有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在村里的办事大楼设有专门的调解室,方便及时调解较复杂的矛盾。

由此基础上诞生的“浙里兴村治社”平台系统,则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通过抓牢核心架构、聚焦高频需求、注重管用实用。将农村组织架构与社区结合起来,网格智治平台化。针对网格内的村级事项和各类问题,“自下而上”进行流转,实现数据贯通、事件处置贯通、场景应用贯通,形成了解决问题的‘数智闭环’。制定高频事项赋分清单、重大任务申报、量化场景角色职责等文件,明确各项场景使用指标,考准记实干事实绩。实行应用榜单与镇村干部绩效捆绑考核,设立季度两委干部“兴村先锋”奖,开展年度村社共富榜单晒比、年度驻村干部“兴村先行奖”评比,分档次予以奖扣。

数字化乡村治理枫源村首先进行数字赋能,以精准和及时触达为核心理念,汇聚“多跨协同”治理力量,建立辖区内共建单位等多元参与机制,引导退休干部、乡贤等参与网格管理。如村庄根据地缘和人缘关系,组织乡贤网格员服务农户,帮助解决房屋修葺等民生实事。

因此,数据空间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治理结构与权力关系的发展,从而影响到数字化技术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另外,当前的数字空间不仅促进了数字化技术乡村振兴的发展,还成为了乡村居民集中参与沟通交流的主要平台之一。在这个数字化的虚拟空间中,人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社交软件实现跨时间、跨空间的思想观念交流活动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村民之间的信息互通,提高了乡村建设发展的工作效率,形成了乡村建设数字空间的多元化权力结构分布,不仅大幅度增强了村民之间的凝聚力与荣誉感,还实现了数字空间新的布局调整。

三、总结

数字乡村建设的治理依据主要体现在“谁参与治理”、“谁负责治理”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面,并侧重围绕“如何正确治理”以及“效果怎么样”的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数字乡村的振兴发展的效率。数字乡村建设与传统农村经济发展相比,具有更多的现代化科技特点,例如简洁化、便捷性以及智能化等特征。在融入了众多现代科技发展元素的基础上,枫源村的“浙里兴村治社”项目通过数字化技术开发与转型,将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大部分乡村人口都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领域,这一就意味着乡村劳动力人口不断处于流失状态。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个问题,数字乡村建设提出“远程参与办公”的形式,避免因治理主体缺席而导致的项目延期。网络数据为治理主体带来了可供参考的参与形式,线上办公模式的开启,有效地约束了身处不同地区、空间的村民的行为意识,人们得以互相监督各自的行为和工作效率。

四、展望

信息技术下乡随着技术变革的不同形式,影响着乡村基础治理的不同方面,从治理主体到治理对象、治理方式以及治理内容。并且村民自治与组织管理也随着技术变迁的不同时期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变化情况。虽然乡村治理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研究话题,但当治理与信息技术研究相遇,乡村基层组织治理俨然已成为治理研究的新领域。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合理运用数字评价系统,发挥数字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使数字信息技术成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同时,要重视以数字治理为代表的技术治理趋向努力将数字治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动数字治理背后的乡村高质量发展。因此,在评估一个地区的农村发展状况时,不仅应关注农村发展的实况,而且也更关注这些数字成就之外的内涵建设。例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等。数字治理不仅要看数字表面的“光鲜亮丽”,更要看到数字背后的“真实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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