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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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关鑫

陇南市生态环境环境局徽县分局   742300  

摘要: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属于重中之重,如何提升环保水平,成为了乡村建设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章针对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路径加以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应在主体多元、因地制宜、健全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治理目标,解决环保难题,优化生态环境,落实振兴乡村的发展目标。

关键词: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乡村建设

  公共治理属于一种公共管理手段,将部门管理、公共参与关联在一起,抛弃传统管理强制、垄断等性质,强调个人、团体、企业与政府携手解决管理问题,有着治理方式、依据、主体多元的典型特征。虽然通过公共治理能聚拢各方力量提升管理水平,但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主体单一、脱离实际等问题,并不能体现出公共治理的优势。基于此,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探析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1.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队伍有待壮大

    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专职部门始终走在前面,肩负主要责任,用自上到下的思路展开各项工作,要求乡村企业、村民依照要求生产、生活,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上述工作思路有着弹性不足、刚性有余的缺陷,无法调动乡村企业、村民共治的积极性,出现了环保队伍有待壮大的情况,不能实现公共治理的目标,亦会影响到环保效果。

  1.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式不够科学

    农村生态环境各不相同,环保问题成因存在差异,这就需要农村从实际出发展开公共治理活动。当前有些农村环保方式不够科学,这与公共治理脱离实际有关,造成了生态保护缺乏地域性且实效性不强的后果,同时降低了公共治理质量[1]

  1.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缺乏长效性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一劳永逸,这与农村环境不断改变、建设要求与时俱进有关,因为当前有些农村缺乏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所以存在很难灵活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手段、制度等内容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建设与发展不同步,这就很难持续追加农村地区的生态效益。

二、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路径

  1. 主体多元,凸显公共治理优势

    多元共治属于公共治理的一大优势,为了凸显这个优势,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农村地区需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加强顶层设计,以季度、年等时间周期为单位,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在此前提下投入人、财、物,建设环保工程,如污水治理、土壤净化、防风固沙等。政府部门还要颁布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依据有着多元性,体现出政府统揽全局、全面发力的主导地位;第二,生态保护部门需注重分析调研,了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况,聚焦实际问题,探析保护措施,指导农村展开公共治理工作,使得相关工作更具科学性;第三,乡村企业需履行环保职责,肩负环保重担,以免企业因生产活动而破坏生态环境。例如,在解决烟气内有硫化物这一问题的过程中,企业可引用HPF法、AS法等脱硫工艺技术,保障烟气排放达标。这说明乡村企业要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注重革新技术,改进生产系统,提升环保能力;第四,公益组织需参与到农村生态保护活动当中,发挥示范带头、宣传法规、公共教育等作用,将新思想、新举措引入农村,助力农村更新公共治理对策;第五,农村居民是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需遵守法规并践行政策,以农村社区为单位参与污水治理、垃圾分类、植树种草等活动,亦需在生态保护中行使监督权、知情权,鞭策专职部门、企业及其他主体信息共享,能争取到民众的支持,消除环保阻力,基于公共治理实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目标。

  1. 因地制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灵活性

    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千差万别,因地制宜是公共治理的关键,只有从农村实际情况着手才能做好公共治理工作。以贵州喀斯特地貌为例,其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严重,为了解决石漠化问题,当地推行综合治理模式,以小流域为抓手,路、田、水、林、山等统筹规划,依据水土流失、石漠化发展的规律以及地势、气候等客观因素栽培火龙果、花椒等耐旱作物,壮大果林产业,一方面扩大绿化面积,另一方面追加农民收益,使更多农民能参与环保活动,解决因人的活动而破坏生态的问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万峰林景区将喀斯特地貌视为奇特景观,开发出特色旅游项目,古寨、河流、田野与峰林融为一体,凸显共治价值,丰富治理手段。因为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不同,所以要强化实事求是的意识,重视基层调研,了解农村环保现状,在此前提下掌握一手资料,综合考虑地理、人文、农业等因素,制定能追加经济、社会、人文、生态及其他效益的治理方案,利用地域性资源,增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举措的适宜性与灵活性[2]

  1. 健全体系,赋予生态环境保护活动长效性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与环保效果成正相关,为了提升环保水平,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完善生态保护体系:第一,通过实地踏勘、问题分析、理论探究明确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用目标汇聚各方力量,达到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效果,避免出现治理有歧义、有偏差的现象,增强生态治理的触底性;第二,从实现生态保护目标的角度出发制定行动计划,以农村污水治理为例,要在“一村一策”的条件下说明治理模式、周期、重点等,进而顺利展开污水设施、水质净化系统等建设活动,企业、农村居民、政府等主体可拧成一股绳,携手攻克污水治理难关;第三,关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实施效果,加强动态反馈,反馈信息应有客观性与权威性,基于此环保部门需发挥实时监督作用。例如,在治理乡村企业污水排放现象时,可以在企业污水排放口设置传感器,全天候、不间断的上传污水排放相关数据,以便环保部门及时发现污水不达标的情况,并尽快采取行动协助企业解决问题,提高农村污水治理的时效性;第四,针对阶段性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进行评价,同时发现环保阻力、短板、缺陷,在此前提下改进农村基于公共治理的生态保护对策,进一步优化生态治理制度、技术等方面。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采取公共治理模式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基于此农村要立足实际赋予生态保护依据、主体、方式多元性,体现出公共治理的典型特征,还要充分运用农村当地的生态资源,保障生态资源保护、开发相辅相成,继而落实农村生态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冯敏.公共治理视角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J].数字农业与智能农机, 2022(15):21-23.

[2]赵东文.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治理措施[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自然科学,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