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在自行监测工作中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4
/ 2

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在自行监测工作中问题的思考

李子媛

南京同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210031

摘要近些年来,国家日趋重视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深度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与义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工作。通过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机制,既可以更加高效地监管固定污染源,又能够进一步明晰环保责权,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本人多年对企业生态环境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研究,就当前来讲,虽然企业纷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但由于自行监测工作涉及到较多方面的内容,部分企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导致企业自行监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影响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深度的落实。针对这种情况,需及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切实改善企业自行监测成效,深度落实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关键词:企业;自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0引言

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我国大力改革污染源监测管理体制。国家对企业的自行监测方面也陆续提出了很多要求,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均对企业自测进行了具体要求和规范。各省市也分别出台了相关自测工作的文件,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行监测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排污情况,制定科学的自行监测方案,不断提高自行监测质量。

1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1.1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企业将经济效益作为关注的重点,缺乏较强的自行监测主体意识,不能够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一些企业不能够明确自行监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愿意在自行监测领域投入相应的资金资源,构建的自行监测流程不够规范,仅仅为应付上级检查,这样将难以获取准确的自行监测数据。

1.2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针对部分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薄弱、自行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自身的指导、监督等功能,持续提高企业的自行监测能力。现阶段,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性不足,难以充分共享信息,阻碍到管理效能的提高。在管理过程中,要将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惩处等作为重点。

1.3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

自行监测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人员素质能力及设备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很多企业缺乏相应的条件与能力,往往会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以便促使自身的监测成本得到降低。

近年来,虽然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数量持续增多,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管控机制,导致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数据造假等不良情况,难以充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例如,部分监测机构为降低整体成本,不能够严格依据相应规定经常性排查仪器巡查数据异常原因、没有完整记录仪器故障及维修情况等。而排污企业将经济效益的提升作为关注重点,没有严格管理自行监测全过程,难以有效约束和规范第三方监测机构的实际监测过程。

1.4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部分企业没有依据政策法规要求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方案,或公开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完整、及时地公开监测点位、监测时间、主要污染物种类等细节性内容等。这样不但影响到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也阻碍到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2企业自行监测问题的解决对策

2.1高度重视自行监测工作

“谁污染、谁治理”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原则,企业通过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不但能够对本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而且可以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出来。

就现阶段而言,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强,能够主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而部分小微企业因员工人数少、生产周期短、经济效益低等因素,还不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与环保意识,企业内部也无专门配套相应的环保负责人,尚未深度参与进

来。针对这种情况,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就要综合利用集中培训、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及短信息等一系列渠道,深入宣传白行监测方面的政策法规,逐步革新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认知,增加各项资金资源投入,完善自行监测工作机制。同时,主管部门要定期考核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及信息公布情况,配合参考《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由裁量系统、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等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促使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调动。

2.2完善管理体系

为更加高效地开展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结合新时期环境监管要求,对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行积极转变。在具体实践中,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执法队负责监督、处理违法行为,排污许可证发放部门需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的数量、主要污染物种类、监测频次以及排放标准等进行厘清,监测部门则要对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审核,将必要的技术督导提供出来,要求企业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各部门皆需配备专门的负责人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使环保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促进自行监测管理的高效运转。从管理流程角度来讲,事前要做好推广工作,在核发企业排污许可证时,需对环境保护、自行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普及,促使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增强。也可与执法部门、监测部门联合组织培训活动,帮助企业负责人员掌握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监测知识要点。在事中监管环节,检测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协助企业科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认真落实相应的技术规范,促使自行监测任务得到顺利完成。

2.3加强联动执法

近年来,随着自行监测工作的有效推进,自行监测领域进入了大量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服务,这些社会检测机构负责开展采样、监测分析等工作。由于部分第三方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缺乏相应的技术水平与责任意识,不能够严格管控环境检测数据质量,不利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将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

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下去,对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进行明确。单单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力量,无法全面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因此,还需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将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下去,对伪造或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使行业环境得到逐步优化。

为保证联合监管效果,需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配合,以便达到行政管理效能提升的目标。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将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落实下去,在检查范围内纳入比对监测和盲样考核内容,对检测机构与设备运营单位的检测能力进行认真考察。同时,严格检查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要求相关单位定期检定、校准与比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获取完整有效的自动监测数据,且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2.4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信息公开是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只有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完整地公开,方可以将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企业要明确自身的白行监测责任,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对监测数据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以数据等形式详细阐释排污状况以及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要将社会公众及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完善反馈举报机制,综合应用自测信息公开系统、媒体报道、群众举报、信访热线等一系列形式,通过发挥外部督促作用,促使企业排污责任得到落实。同时,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考核企业的完成率、公开率和及时性并定期进行通报提醒。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自行监测是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能够进一步改善环境污染防治成效。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在自行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从思想意识、管理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持续提高企业的自行监测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参考文献

孙朔.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探讨

[J】.环境与发展,2020(2):14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