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建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民民主要制度化和法律化;要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要用中国民主共识统领政治制度创新。本文认为,我国的政治建设要把主要着力点放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上。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对政治建设提出什么变革要求,政治体制就应该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既要从消极的方面对权利和权力加以规范和制约,更重要的是从积极的方面把政治制度创新成果用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和法律确定下来。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政治制度存量资源的优化利用和增量资源的开发创新的有机统一,实质就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各项基本政治制度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党的领导和执政包含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之中。"寓党于民"、"寓党于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比较理想的模式。60年政治建设的最重要成果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初步形成了"中国民主共识"。"中国民主共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世界民主多元发展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