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当前耕地保护问题及保护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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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当前耕地保护问题及保护措施

韩文涛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 051430

摘要: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保护因为耕地质量和分布结构、建设用地利用率低、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不理想等原因,当前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可以通过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等措施来加强耕地保护。

关键词:保护耕地问题措施

目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的增加,耕地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如何保护耕地,能不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成了对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考验。

一、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

1.耕地质量和分布结构不合理

1.1耕地质量不佳。据有关方面报道,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22%的人口,耕地负荷过重,整体质量堪忧。

(1)耕地得不到生息;(2)长期过量使用化肥;(3)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4)土地沙化、荒漠化和耕地污染严重;(5)水资源短缺。

1.2耕地分布结构不合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部分山区耕地会逐步退出耕作。据我调查了解,山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目前是平原地区的一半,以后还会降低,因而存在很大的粮食减产因素。我们将越来越依赖平原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所以保护平原地区优质耕地非常重要。

2.建设用地利用率不高导致土地浪费严重。

2.1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率偏低。据统计,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建成区面积不降反升。城市"摊大饼"式的急剧外延扩张和过度分散的小城镇遍地开花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率偏低。

2.2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化程度偏低。目前农村人均住宅用地已达220多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定最高值150平方米/人。同时,大量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后,因农村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存在着"双重占地"或者"多重占地"现象,从而造成了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不合理。

3. 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现状

3.1冒进式城镇化造成耕地大量流失城市的快速发展造成土地供应矛盾加剧,城市盲目扩展,发展空间严重失控,土地利用粗放,耕地大量非农化。冒进式城镇化导致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耕地被征为建设用地,过度侵占大量的优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流失。

3.2土地城镇化增长速度大于人口城镇化增长速度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长,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远高于人口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相较于人口城镇化增长速度过快,人们对城市土地的需求急剧增加,居住用地和交通用地不断扩张,城市蔓延现象严重。

3.3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布局不合理、城市结构不科学导致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城市容积率低、土地利用程度不足、土地潜力未充分发掘;城市结构松散,工业和居住用地比例不均匀,内部发展潜力巨大。城市土地闲置和撂荒现象也造成土地资源低效利用和浪费的问题。

二、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措施建议

1.增强国人"耕地危机"意识。首先要开展"耕地危机"教育,增强国人对耕地问题的忧患意识。二是增强人们的国情、国策和法制观念。通过"6.25"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以及普法教育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声势和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配合,从基础做起,深化国土观念教育。

2.加大保护力度,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2.1一要在刑法修正中加强耕地保护。将违反耕地资源保护的行为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

2.2二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耕地保护目标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考核和评价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推行问责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

2.3要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评价,严格控制耕地的不合理征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得突破粮食生产和其他农作物生产对耕地需求的底线。坚决消除各种土地浪费行为,严格控制征占耕地的规模和速度。

2.4加快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持进城农民将农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异地流转机制,建设新增耕地经济激励机制,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异地调剂和利益补偿,提高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3.创新保护方式,深化农村土地整治。城镇化过程中保护耕地资源,是一个保护耕地与开发耕地相结合的过程。要将深化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新时期耕地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

3.1要将农村土地整治的对象和重点逐步转移到人口减少地区的农村建设用地上,实行农村建设土地弹性退出机制,建立农户宅基地退出复垦服务体系和新增耕地指标市场交易机制。

3.2要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3.3要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3.4要加强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

3.5要多渠道筹集土地整治资金,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探索创新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整治的方式,加强农村土地整治资金利用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参与土地整治。

参考文献:

[1]朱永恒,《耕地生态质量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