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 750001
摘要:校外培训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当前的教育是有必要的,但是很多校外培训已严重偏离了教育的本义,有悖“双减”的意义。但现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办学标准不达标、办学过程不详实、办学行为不规范等症结,不仅违背了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还影响了主流学校的主体地位,给学生、家长带来严重的负担。此症结的深层根源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定位模糊、功能错位、目的不纯。为促进教育良性发展,需要厘清校外培训机构的价值定位,并通过多主体合作的方式,规范校培发展,提出治理路径,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关键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路径
引言
校外培训也称校外教育、影子教育,是指正规学校教育之外,由各种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对其实施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诚然,这种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可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但现阶段,部分培训机构存在定位混乱、基础设施缺位、办学过程不实等现象,给社会带来巨大负担。基于此,为促进教育的良性发展,减少学生的压力负担,调节教育的生态秩序,促进教育的公平开展,本文将校外培训机构面临的现实困境置于正义理论分析框架之中审视,希冀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走向正义提供有效的路径选择。
一.校外培训机构的问题症结
1.办学条件不达标
当前,部分校外机构办学条件不达标。譬如:(1)教师资质不够。校外培训机构只有少量专职教师,其他为兼职教师,这类教师往往缺乏学科知识、专业素质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导致教育效果差。(2)教师研学机会少。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为了“利益最大化”,聘用未经培训的新手教师。这类教师往往只关心教学艺术,不关心教学质量。(3)教师队伍不稳定。校外教师由于工资待遇低、工作压力大、归属与爱的需求匮乏等原因,往往导致教师出现职业倦怠,甚至跳槽,来追求高质量的生活。(4)部分机构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有证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无照等现象,打着“擦边球”进行教学,一旦出问题,各部门纷纷推卸责任。(5)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为躲避行政部门的查处,一些培训机构关闭门市,另辟蹊径,寻找“小黑屋”“居民楼”“小仓库”等场所开展教学。倘若遇到突发事件,学生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2.办学内容不详实
目前,一些校外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开展“应试”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破坏了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这类机构数量繁多,科目复杂,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培优班、兴趣班,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校外教育看似满足学生需求,实则是打着兴趣班的口号,开展应试教学。诚然,这种“应试班”的存在,帮助家长解决“教不了”的问题,满足了学生与家长的需求,但更多带来的是巨大的经济负担和沉重的压力。这种校外教育严重侵扰了学校教育系统,导致教育发生错位。
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正义检视及路径
1.确立以“承认”为内核的价值理念,实现人的完整性统一
其一,承认学生的情感需求。校外培训机构在传授知识与技能的同时,更应关注学生的情感世界,注重情感的沟通和共鸣,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心理氛围,激发和满足学生的情感需求,着力提升学生的幸福感、自信感和归属感。其二,尊重和承认学生发展的基本权利。全面发展自己是每个学生应拥有的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也是教育应予以的基本保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特色化课程的开设,赋予学生应得的选择和机会,激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动能,充分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权、生活健康权、教育选择权等权利。其三,承认学生的成就差异性。内“学生来自不同的背景,智力水平、体能状况各异,兴趣爱好也五花八门,我们必须尊重这些孩子合理的发展差异。”这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承认学生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激活学生的天赋潜能、多元智能,对学生的多元化成就给予肯定和激励。这就意味着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目标破除唯分数论的线性逻辑,转向注重学生持续、全面、多元发展的教育目标观,关注学生核心素养水平与发展。
2.重构校内校外育人责任联盟机制,充分发挥有益补充功能
一方面,建立校内校外协同育人共同体,即建立共同发展愿景、协同育人理念、联动开发课程,完善教育制度,确立责任分工,形成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教育大格局。这不仅是校外培训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也为公共教育服务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统筹征集和合理引入校外培训机构高质量的可供选择的教育服务,如体育、科技、艺术以及AI信息技术等优质资源,以助力学校教育提质扩容。我国应整合和统一校外教育资源,平衡学校教育的主导性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补充性之间的张力。这不仅能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走上良善有序的发展之路,也能减轻学校教师的非教学类负担。为此,营建健康绿色教育生态圈,维护校内外教育关系正义,顺势叠加校内外“学习场域”,使校内外教育形成协同育人共同体,共同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3.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助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校外培训机
构中来看,就是将其纳入教育公共服务的分配机制,以弱势学生为立足点,对其实行补偿机制改变不利处境,以缩小与他者的差距。这既保障了学习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平等,也促进了教育公平,进而有效遏止社会流动受阻、贫困代际传递以及资源分配非正义现象延续。显然,地域经济空间的差异影响教育资源的生产、占有、使用和分配,而校外教育资源获得的不同不仅会造成学生教育机会和质量的不平等,影响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还会阻碍教育优质均衡目标的实现。为此,政府可将校外培训机构的特色化课程、优质师资等优质资源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基于教育优质均衡实行再次分配,充分发挥政府调节教育公平的职能,实现教育正义的价值取向。
结束语
校外培训机构在教育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学生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机遇期、窗口期和关键期,国家更是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与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应秉持育人初心,承担立德树人社会使命,回归正义本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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