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时代下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有效途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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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下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有效途径

王登伟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省济宁市272500

摘 要: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房地产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既为民众登记提供更大的便利,又为房地产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已被普遍应用至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且以取得显著成效,因此,探究在信息化背景下如何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 本文从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着手,分析在信息化时代下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主要作用,基于此研究在信息化时代下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有效途径和举措,仅供参考。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不动产登记;管理

1. 不动产登记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1 合法性

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尤其是需要着重审核和管控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中涉及的注意事项和规范操作要领,以满足合规行政的具体要求。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深入学习和解读相关行政法和经济法,尤其是必须明确掌握自身需要承担的义务,并将相关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应履行承担的责任作为实施重点进行阐述,从而提升相关登记处理材料的操作处置效率。

1.2 合理性

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本身就需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施。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有些工作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判断和分析,工作人员必须精准地判断,以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科学合理性。为了减少部分不合理的现象,应明确规定各类不合理、不合规行为,最大限度确保相关人员权利不受损。

1.3 高效性与便民性

从不动产登记管理具体运用流程层面加以改进,以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高效性和便民性,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登记管理难度。在遵循高效性与便民性原则时,应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流程,确保其在满足安全可靠性的基础上获取最佳的管理成效。

2. 在信息化时代下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主要作用

首先,有利于更加便利地开展管理工作。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涉及大量的信息数据,而借助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分析信息数据的效率,从大量的信息数据中筛选收集重要信息,从而为企业整体发展和运营决策做好数据保障,有效降低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各类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信息数据对于房地产行业发展有关键性作用,一旦管理工作中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都会滋生一系列的问题,所以需要积极使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效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除此以外,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应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搭建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将国家、省、市和县的不动产信息及时上传至管理平台,以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既有利于全面掌握房地产现状,又有利于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依据,建立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加强网络风险防控。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中心,以便于向社会大众提供多维度的、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其次,促使民众快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有一条核心原则,即为民众登记提供快捷服务,在整个不动产登记管理环节中都必须遵循这一核心原则,所有管理流程中也必须体现这一核心原则。举个例子,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房屋拥有人可以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当房屋拥有人没有时间进行登记申请时,可以委托相关代理人提出登记申请。同时,将登记申请的流程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都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社会大众更深层次地了解具体登记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就以这一核心原则为依据向民众登记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并通过将信息技术引入至业务办理窗口提升业务窗口工作效率,节省社会大众登记申请时间。而随着《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的出台,不动产登记中心应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在网上建立集成统一的“一窗受理”平台。

3. 信息化时代下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有效途径

3.1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在新经济常态下,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革新速度不断加快,信息技术已经被逐渐应用至各行各业,不动产登记管理也引入现代信息技术。目前,随着信息技术在建筑、农、林等部门的广泛使用,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已经可以借助于信息技术提高各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以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最大化地满足人们日益变化的需求。现阶段,我国在开展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和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工作时,必须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不动产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确保各项信息数据在内部能够有效传递和流通。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相关部门应确保有关信息的实时传输与有效管理。除此以外,针对不动产房屋交易管理,应针对相应的楼盘信息建立数据库,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做好信息记录工作。

3.2 做好房屋登记信息的管理

房屋登记数据信息管理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①管理已有的登记簿;②管理历史档案和关于产权登记方面的电子数据。为了保证产权交易活动和产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产权管理机构需要负责不动产房屋登记簿管理。在不动产产权交易管理中,国家机构应明确认知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充分主动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按照现行法规政策加强各项交易管理,确保各项交易管理行为合法合规,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数据转移时应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工作,以促使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二者强化工作的衔接性。

3.3 针对对接工作做好查封管理

司法部门在开展查封工作中,应针对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三方面工作履行监察职能,以确保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标准落实相关管理工作,尤其是就房屋产权无缝对接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开展查封管理,为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序、长远开展保驾护航。

结语

综上所述,做好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的作用,目前,不动产登记管理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各个地区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都会在房屋交易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或多或少的衔接性问题。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应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便捷性和高效性原则。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积极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引入并应用信息技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管理之间的有效剥离。

参考文献

[1] 吴垠.信息化视域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分析[J].城建档案,2021(1):91-92.

[2] 蒋爱军.大数据时代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20,37(10):18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