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溪县民政局,泉州安溪 362400;2.安溪县民政局,泉州安溪 362400;3.安溪县民政局,泉州安溪 362400;4.安溪县乐助社工服务中心,泉州安溪 362400)
摘 要: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域引入社会工作机制,是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的发展趋势。社工机构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功能,提升服务有效性和专业性,弥补政府社会救助存在缺陷,促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一、绪论
1.1研究背景
流浪乞讨人员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在中国,由于贫富差距、人口流动、自然灾害、城乡分化等一系列多样性诱因,致使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化,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提出,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从“收容遣送”到“社会救助”,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是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的一大进步,同时也更能体现出解决我国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迫切性,亟需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探索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方法,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弥补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对于提高救助对象的能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理念。
本文在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基础,贴合国家、省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基础之上,结合笔者所在社工机构承接安溪县政府社会救助项目的工作经验,从实务的角度探讨社会工作是如何介入救助管理站工作的,通过论述社工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帮助救助人员解决困难、回归生活的过程,从中得出相关的结论和建议。
1.2安溪县救助管理站及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1.2.1安溪县救助管理站概况
泉州市安溪县救助管理站位于凤城镇祥明路168号,面积约500平方米,年平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3人次。目前,救助管理站设救助床位共计7张,分为成年人男、女受助区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三个救助区,同时救助管理站内配备了餐厅、洗浴间、卫生间,安装了安全扶手等基础设施。
表1: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备注 |
1 | 许志煌 | 男 | 站长 | |
2 | 许芳菲 | 女 | 工作人员 | |
3 | 李钦顺 | 男 | 专职社工 | |
4 | 王志速 | 男 | 专职社工 | |
5 | 林添顺 | 男 | 保安 |
安溪县救助管理站大约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有一位站长,一位站内工作人员和两名驻站社工,以及一位保安。站长和站内工作人员工作日上班,驻站社工根据站内工作要求周一到周日轮流休息和值班。
1.2.2 安溪县救助管理站救助流程
1.2.3救助服务对象情况分析
表2:流浪乞讨人员性别分布情况
性别 | 人数 | 占比 |
男 | 177 | 80% |
女 | 46 | 20% |
表3:流浪乞讨人员来站原因
来站原因 | 人数 | 占比 |
失明、腿脚不便 | 0 | 0% |
贫困 | 0 | 0% |
跑站 | 117 | 52% |
其他 | 106 | 48% |
表4:流浪乞讨人员民族类别
民族 | 人数 | 占比 |
汉族 | 220 | 98% |
少数民族 | 3 | 2% |
表5:流浪乞讨人员携带身份证明的情况
证件类型 | 人数 | 占比 |
身份证 | 58 | 26% |
户口 | 0 | 0% |
其他(无身份证明等材料) | 165 | 74% |
表6:流浪乞讨人员年龄分布情况
年龄 | 人数 | 占比 |
18岁以下 | 17 | 8% |
19-40岁 | 80 | 36% |
41-60岁 | 82 | 37% |
60岁以上 | 44 | 19% |
表7:流浪乞讨人员户籍分布情况调查表
所属地区 | 人数 | 占比 |
本县人口 | 62 | 28% |
外地人口 | 137 | 61% |
户籍不详 | 24 | 11% |
(备注: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
综上,安溪县救助管理站受助对象男性占比较大,年龄集中于19岁至60岁,外地人口居多,且大部分受助对象无法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求助原因中,职业乞讨者,俗称“跑站”人员占比一半以上,这类人群身体状况基本正常,但由于各种原因生活陷入困境,无力或主观不希望解决自身问题,选择以乞讨未生,辗转于各个城市间的救助管理站,对救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访站目的明确,即希望获得现金救助,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通常选择登记信息和建档后提供乘车凭证送其离开。另一类是在外展过程中发现或由公安城管护送来站,这类人群由于精神异常,走失,寻亲不遇,务工不着,被骗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而流浪乞讨,为救助管理站主要服务对象。
1.2.4安溪县救助管理站社会工作项目概况
安溪县乐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2018年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社工机构。机构以关注弱势群体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为目标,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介入,协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组织预防和解决所遇问题。2020年至今,安溪县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溪县乐助社工服务中心选派2名岗位社工及社会组织中的志愿者力量,参与到安溪县救助管理站日常救助管理工作中来,进一步提升专项救助行动服务质量和救助时效。机构自承接该项目以来,累计服务困难群众223人次,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站内救助服务和街面巡查、外展宣传等工作,具体如下:
1.2.4.1外展救助服务
在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区域或需要重点覆盖的区域,以及乡镇相关区域,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寻找和发现救助对象,为其提供应急性、针对性的救助服务,配合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包括定期巡查和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等外展服务。
1.2.4.2专业技术性救助服务
为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制教育、心理辅导、教育矫治等个性化服务,约束和矫治不良行为。为适龄受助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与职业介绍等服务。
1.2.4.3辅助性救助服务
协助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开放式救助点或临时庇护场所。为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饮食、衣物等服务。对需要继续提供服务的,护送或引导至当地救助管理机构。返乡救助服务。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助人员提供护送返乡服务;
1.2.4.4其他服务
根据服务合同要求,做好主题宣传,志愿者培训等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当前救助管理方式下社会工作的困境与原因探析
3.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
3.1.1服务时间有限
被救助的流浪乞讨者在救助管理站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天,作为有复杂生活经验的特殊人群,不仅行踪难定,还经常遇到排斥工作人员、消极怠事的现象。此外,有的流浪乞讨者的困难并不仅仅在于其自身,还涉及到其背后的家庭、原生环境等;若缺乏充分的沟通和了解,驻站社工想要在这十日中做到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制定适宜的救助服务方案,达到良好的救助效果是比较困难的。
3.1.2救助介入程度浅
驻站社工在督导反思中提及,救助对象流动性大,社会工作自主性较低,驻站社工依照救助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做好来访登记、人员建档、服务评估和实施的同时,是否能够融入个案、心理咨询等专业工作方法,受到受助者本人、留站时间等主客观因素制约,致使社会工作在救助管理工作的程度还比较浅,救助服务更多偏向以目标导向性即关注救助数量而非过程。
3.1.3救助管理有效性欠缺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是一个临时性的救助机构。乞讨人员到达救助管理站后,由救助管理站人员安排食宿并与流出地政府联系,帮助其返乡安置。这种机械程序化的救助模式往往只是把流浪者从一个城市送到另一个城市,对于因病因残被家人抛弃或自身不愿意回乡的受助者来说,服务效果十分有效,降低了救助管理的有效性。
如何有效回应救助对象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化、科学化以及人性化的服务,弥补政府参与社会救助中的不足,成为政府和社工机构需要共同面对和探讨的课题。
3.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的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梳理,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时间有限,介入程度浅以及有效性欠缺等问题,究其原因,存在管理和业务两方面探析原因。
3.2.1救助主体责任分工模糊
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将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工作,将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工机构。社工机构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在双方关系中处于相对”弱权“状态,呈现出一种“依附型”合作关系。例如,在项目设计上,承接机构主要目标导向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中既定工作量,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机构开展救助工作的自主性;面对来站求助人员,基于服务工作量和救助资源考量,社工能够投入的服务时间相对有限,从而影响救助活动的效果。
3.2.2救助活动专业性有待提升
救助管理站服务围绕”衣食住行医“五个方面,如何在这种基础性的物质救助之上,发挥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三大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满足弱势群体需求、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会建设,培养一批管理规范、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社工,才是社工机构和社工真正专业价值的展现。目前,安溪县救助管理站两名驻站社工为跨专业人员,缺乏专业教育背景,项目执行期内人员也出现轮替;新社工进入新岗位后,基本是通过岗前培训和跟随老员工学习获得业务技能,缺乏系统的专业理念和知识框架的构建,容易出现职业伦理困境和职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
四、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站管理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4.1社会政策层面
4.1.1转变政府职能
民政部门要有效利用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这一途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尽量减少对业务领域的过多干涉,更多发挥引领和监督作用。在顶层设计层面,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引导社工机构和社工积极参与到政策制定和项目规划中来,进而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地位,让社会工作者的身份充分得到认可[5]。
4.1.2建立社会救助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在制度层面建立了多元化救助主体的基调。多元联合模式是一种由多个不同性质的合作主题,因相同的职能目标,不同的资源需求,以不同的联合方式相互链接组成的集合。社工机构基于政府拨付的启动资金开展业务,随着项目的推进,应积极链接来自企业、公益组织、高校等其他社会力量来丰富社工机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合作对象的优势资源,有效弥补单一政府救助管理模式存在的缺
陷,提升救助服务有效性。
4.2社工机构和社工层面
4.2.1完善机构组织建设
社工机构作为服务承接方,服务救助对象,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是承接机构的工作重心。在服务内容方面,灵活运用心理量表、个案管理等专业方法,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需求;在服务过程中,组建志愿者队伍,链接社会资源,注入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帮助和关爱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机构的服务效率。在服务水平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工入职和继续培训,保持团队稳定性。再者,与政府部门进行合作过程中,明晰自身角色定位,防止对政府资源产生过渡依赖,增强自身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话语权,积极将实务经验转化为专业理论,为社会救助政策制定和完善建言献策。
4.2.2提升专业能力素养
社会工作秉持“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面对处于社会底层,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助对象,不仅帮助他们解决眼前的困难,更要在助人的过程中激发其内在潜能,提高他们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虽然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社工和社工机构这一层面是无法实现的,需要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但不代表社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就毫无抓手;首先,社工要遵循以人为本、个别化的原则,引导案主能够敞开心扉,与救助对象进行深入沟通,建立真诚和深入的合作关系,在此过程中才能真正挖掘和发现案主的问题与资源;第二,在此基础上,提炼总结本土化社会工作方法,针对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达到助人自助的目标;再者,持续做好定期外展巡街工作,外展是及时发现救助对象的有效途径,劝说在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向救助管理站救助,向他们普及基本的救助政策,并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另一方面,外展工作也是宣传机构和社会工作理念,提高社工职业的辨识度和认可度。
4.3第三方层面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为服务机构承担的项目项目、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作为一种外部平衡机制,第三方评估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考核与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将第三方评估引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更加客观的监督和审视承接方的服务质量,评估过程中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从专业角度基于被评估方建议,最终受益的是服务对象,从而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提升政府基层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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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珏.城市流量乞讨人员救助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莆田市X救助站为例[D].福建:福州大学,202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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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珊.社工机构开展流量乞讨人员多元联合救助研究-以D社会服务中心为例[D].广州:广州大学,201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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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建眉.救助管理机构引入社会工作的实践路径[J]..中国民政,2016(18):30-31.
1.李宝花(1980—),女,泉州安溪人,研究生,安溪县民政局局长
2.柯丽云(1975—),女,泉州安溪人,大学本科,安溪县民政局副局长
3.许志煌(1976—),男,泉州安溪人,大学本科,安溪县救助管理站负责人
4.许淑斌(1987—),女,泉州安溪人,大学本科,安溪县乐助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
[5] 吴建眉.救助管理机构引入社会工作的实践路径【J】.中国民政,2016(1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