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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政项目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其施工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建筑面貌,而市政项目的管理方式与技术又是决定项目施工质量的关键。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的过程中,要注重按照相关法规对监理方和业主进行管理,注重改善监督工作的条件,注重按照监督协议的要求进行工作,同时还要确保合同的公平性。
关键词:城市建设;监管;工作状况;方式与技术
1前言
项目监理是代甲方对乙方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的收费项目,从而保证了乙方项目施工的质量满足有关规范。在我国,市政工程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其施工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城市建筑的面貌。因此,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要让监督员参加进来,对项目进行监督。但是,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和技能,会直接关系到自己监督工作的品质和效率,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2目前我国城市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状况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管仍面临着许多问题。
(1)城市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缺乏足够的关注。作为政府项目的一项主要内容,城市建设项目更加强调建设的品质和建设的高效性,所以,在项目开始之前,都会将所有的准备工作放在第一位,保证城市建设的成功进行。但是,由于对项目实施期间的监督工作缺乏足够的关注,对一些监控工作的流程和细节的把控不到位,导致了在建设阶段,不仅不能保证施工的质量,也不能保证施工的进度。
(2)城市建设项目所采用的监督体系不够规范、不够科学。从当前城市建设的进程来看,其监督执法的力度略显薄弱,监督未能完全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
(3)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程度不高,难以实现对建设项目建设和建设质量的有效协调。监理单位是以国家名义对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建设监督,但是监理单位的监督重心与建设单位的建设重心不一致,两者之间有一些区别。在市政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需要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有条不紊的施工,同时,施工进展也会对承包商的年度施工计划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建筑公司的工作重心就放在了改善施工进度上;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施工单位有工程质量问题,就会立即告知并责令其返工或进行相关的修复[1]。这样的监督方法必然会造成建设速度的减慢,从而造成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各种冲突,从而不能对整个城市的建设质量进行有效的保证。
3 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的方式与技术
3.1用法规来约束监理和发包人的行为
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的时候,要清楚自己的工作责任,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监督。监理方和承包商是被授权的监督者和委托方,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监理方是第三方,与建设单位也是独立的。所以,在市政工程的监督工作中,监理方能够对建设单位进行公平、公正的监督,帮助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正常的施工作业,保证项目的质量。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了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另外,由于在监督城市建设中遇到了问题,有些业主会把有关的责任推给监理方,这时就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监理方的监督职责和监督义务上,从而导致了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片混乱,不能对城市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给予切实的保证。
3.2切实改善监管的工作氛围
在进行城市建筑项目的监督中,要对城市建筑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尽管在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的影子并不多见,但是,它始终都是存在着的,它的工作并不是对市政工程施工工作准备进行直接的反映,而是对施工方相关资质、施工水平、各施工队质量和社会信誉的核实。在对建设单位进行全面调研和掌握的过程中,监理方能够更好地保证建设单位能够独立、优质地进行建设,保证监督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和有效地运作[2]。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建设项目建设中,监理工作是一个贯穿整个城市建设的工作,它所发挥的监督功能也是不容忽视的。政府部门应该对监理方予以充分的信赖和肯定,赋予监理方充分的对工程监督的权力,能够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对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各方面的利益进行高效的统筹,最大限度地将各方面的需要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将所有人的能力都集中起来,让整个城市按照契约的规定,不断地、有序地进行着。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理监督的作用,才能保证城市建设的高品质与高质量的建设。
3.3 根据监督协议,认真履行责任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协议进行监督。在监理合同中,对监管范围、监管程度、监管权限、监管流程和监管成本的结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规范,监管机构要做的就是按照监管合同和监管有关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工作。尽管监理和建设单位分别与甲方签署了各自的承包协议,但是其中的一些条款也经过了三方的确认。如果在监理合同中要对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力度进行规定,那么建设单位就必须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权力和职责给予一定的认同,这样才能积极、自觉地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在建设合同中,必须对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规定,同时,对于建设方的建设权益和职责,也要给予相应的认同,从而在监督的过程中,对建设方的合理建设进行肯定
[3]。同时,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有违反施工合同的情况,监理方要立即阻止,并向业主报告,由业主作出适当的处理,而监理方要负责做好双方的交流和协调工作。
3.4加强监督工作的细化
为了使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最优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在城市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套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工作时,能够有效地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能够提高施工的质量。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管体系,不仅可以使各施工方清楚地知道在项目施工中要承担的职责,还可以保证监督工作能够被充分地执行。通过对项目进度的定期检查,对项目进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管理,对不科学和不合理的项目采取检查的方式加以修正,可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在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与角色,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一套规范。在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监督人员可以通过交底工作来确定自己在进行的工作中应该做什么,并且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责任,从而达到对施工现场进行高效的检测,并且要对施工中存在的监督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且把存在的问题都找出来,避免出现不好的情况。另外,还可以通过对其进行定期的巡查和训练来提高其业务水平,保证其在城市建设工作中能够有效地完成自己的责任,实现标准化的管理,保证建设的质量。无论是进行技术交底,还是进行管理交底,都有助于增强监督员的管理意识,同时也可以让监督员的职责更加清晰,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将职责落实到人,避免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4结论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作为城镇化发展背景的市政工程项目,其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手段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监理方和业主的行为进行管理。要使监管工作的氛围得到最大的改善,要注重按照监督协议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还要确保合同的公平性。通过采取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高品质、高效率的实施。
参考文献
[1]王建军.市政工程监理若干问题探微[J].中国房地产业,2012(11):65.
[2]冯洪元.论市政工程监理现场的规范化管理[J].现代商贸工业,2011(24):73.
[3]王新民.如何加强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1(8):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