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警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 1
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上,我国与美国可以说是大相径庭:美国是“创新过度而监管不足”,我国是“监管较严而创新不足”,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能力犯美国那样的高级错误。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金融监管完美无缺,更不意味着可以放松金融监管,因为我国金融业也处于快速发展之中。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在诸多针对危机动因的分析结论中,重要共识之一是金融监管体系严重滞后于金融发展。相对于欧美各国,中国经济与金融发展有其特殊性。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中国所受的冲击更多的是在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