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委党校教师
摘要 为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机遇、顺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形势、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要求,实现自流井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自流井区全面发展实现新跨越,如何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以自流井区领导干部为研究对象,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当前干部担当作为的现状,研究分析其问题,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思考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激励 担当作为 对策研究
一、自流井区干部担当作为的现状分析
(一)自流井区运用三项机制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自流井区不断强化“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运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逐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近些年逐渐印发实施了《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自流井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通过不断完善政策配套措施,极大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在困难面前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干部成长机制。自流井区通过导师制的方式,带动年轻干部的成长,促进年轻干部的发展。2020年,印发《关于推行年轻干部成长传帮带导师制》;颁布了《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比如,建立培养一线干部信息库,定期分析研判和动态管理。每年拿出部分主要领导岗位,大胆使用经过实践考验、一线历练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是完善干部担当作为考核机制。一方面注重干部先进事迹的表彰。2020年和2021年自流井区开展了先进典型评选表彰,设立“担当振兴”先锋奖、“提振精气神、优化营商环境”等奖项,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60名。另一方面注重过程考核。自流井区选拔50余名镇(街道)、部门骨干作为兼职干部考察员,定期了解干部平时表现情况。健全干部日常管理信息库,通过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方式,全方位掌握干部德才表现、重要事项和群众口碑。
(二)问题所在
通过对自流井区干部的初步调研,一些干部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着以下现象:
2.思想保守,不敢为。因瞻前顾后、害怕风险而出现“不敢为”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推进、决策选择等。在项目推进害怕承担后果,拈轻怕重,在调研中部分年轻同志表示在项目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成了一种常态。而也会因为不担当不作为、过于谨慎小心而影响决策选择、影响决策时机和决策效率,以致于出现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低等问题。
3.能力不足,不会为。自2020年推动成渝地区经济圈建设以来,自流井区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和要求,积极推动自流井区融入成渝地区经济圈的建设。面对新的形势,对干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部分项目的推进中,缺少相关技术型人才,导致项目难以推进,难以打开新局面。同时,目前对于特殊专业的人才还处于空白状态。这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前干部担当作为缺乏专业性人才。
4.贪图小利,不作为。一方面,通过走访调研和资料查询,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比如在疫情防控中存在自行轮岗、代签到和早退问题,对社区防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担当作为成为了部分干部工作的摆设,某些干部滥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反而走向了贪污腐败的道路。
三、自流井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当前,自流井区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新台阶,对“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需求迫切,急需积极营造想为、能为、敢为的良好担当作为的氛围。
(一)健全能上能下机制
1.明确“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于部分干部政治上没规矩、行为上不廉洁、工作上不适应、作风上不实在等现象,要从实质上加大惩罚力度,该“上”则“上”,该“下”就“下”。同时要不断纠正不能“下”的错误思想,这对于健全能上能下机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对坚持用人导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2.明确能上能下的调整流程。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干部实际能力、政绩表现考核,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注重“勤、德、绩、能、廉”与职位匹配度,突出问题导向。二是明确问题类型。根据不同问题类型,找到相应调整措施,主要是区分违法与否。三是明确调整手段。一般情况下,调整不适应岗位主要是通过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和调离岗位。
(二)完善鼓励激励措施
1.注重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面对成渝地区经济圈建设的新形势,对干部专业技能培训,也应随之而变。根据自流井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加强培训以下两个方面的技能:一是冷链技术;二是物流管理技能。
2.健全物质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干部待遇机制,完善基本薪酬保障,根据财政收入的提高而相应有所提高。在重大项目或任务方面,突出物质补贴,把物质激励真正落实到干部关注点上。同时,要加强精神激励,要提升干部的荣誉感、幸福感、归属感、获得感。
(三)强化容错纠错机制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强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2.“能容”的前提是遵纪守法。“容错”与“不容”区分的重要因素应当是“错”的出发点、事情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过程以及所承担的后果等,重点区别“公”与“私”的界定,严格把握“失职”和“失误”的区别,激励干部在遵守法律法规、不违纪不违法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加快发展。《意见》明确指出,“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3.容错与纠错二者应当辩证统一。《意见》指出,“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一方面,“容错”与“纠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容错”是“纠错”的前提,“纠错”是“容错”的体现。“错”不是底线,主要是要把“错”及时纠正,要及时补救,要及时找到解决办法和措施,做到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不再次犯同样的错”,防止小错变大错,避免过错、错误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