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有效制度安排的框架具体化为:勤勉尽责的交易参与方、合理的交易定价机制和付款机制、能够识别恶意收购者的有效机制、对机会行为者惩罚的市场环境,并借助万时红集团先后入主、掏空和退出株洲庆云和北大科技的案例,分析了我国资本市场上同一个并购者如何能够在短期内连续“打劫”两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我们发现,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公司控制权交易制度安排本身还不足以有效甄别、筛选和惩罚不合格的收购者,致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公司并购行为实质上转化为并购者对目标上市公司的有序的、持续性的打劫行为。
中国会计评论
200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