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要:社区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之一,是基层治理的主战场。城市社区治理的水平如何直接关系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状态以及城市社区治理的治理效果。在经济与科技高速运行与发展的今天,城镇化进程加快,传统的粗放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城市社区管理形式,作为基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接的桥梁,在发挥着自己沟通作用的同时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也越发显露。面对当前城市社区的治理困境,我国也作出了一定的战略上的改变,由传统的粗放模式逐步向精细化治理转变,提升城市社区的治理水平,激活城市社区的“神经末梢”,实现整个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提升。
关键词: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对策
引言
城市社区治理方式的革新使城市社区治理被逐渐赋予新内涵,精细化治理理念被逐渐应用于各个社区的治理领域,通过更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方式,是城市社区向治理体系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广大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及萌芽状态,进一步为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新要求。[1]
一、核心概念界定
“社区”一词最初是阿拉伯语中一个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随着社区的逐渐增多和社区建设的不断加强,“社区”逐渐成为了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从社会学不断向外延伸,延伸到了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领域。在大多数学者看来,“社区”一词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的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社区理论的创造者”在他的著作中(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提出了社区的相关概念,他说:“社区一般泛指拥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社会团体,他有几个本质特征分别是关系密切、出入相友、 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富有人情味 。”[2]随后,在1933年,我国的学者费孝通把滕尼斯的“community”翻译社区引入中国,在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将“社区”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城市社区是从属于社区的概念,二者是不能独立开来的,所以,在文中,我们运用的也是以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的。
“治理”在早期大多数时候都是用在国家政权、社会事务和政治事务的管理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治理”的概念为“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作为我国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与社区治理效果的如何息息相关。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治理”与以往的“统治”相比,它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它代表着当前社会状态的新兴的公共权力的配置模式。同时,它也在标志着人类政治的重心由统治转向治理,从统治者的善政走向政府的善治。
“精细化治理”首先是由著名的学者泰勒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在日本的企业管理中应用,在当时,“精细化治理”主要是强调工作态度的高效、工作精神的创新和管理理念的精细等。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企业将其发扬光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紧接着,精细化治理被用于政府管理中,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专业化,治理目标的精准化,最终形成了共治共享、共商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2017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曾提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4]城市的精细化治理,必须符合当前城市的基本状况和实际状态,从而适应整个城市的发展。当前,我国也已经将精细化治理运用于城市社区治理的各个方面。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深入,我国在精细化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也不乏出现诸多问题。
(一)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
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下,社区的工作人员通常都是依靠政府权威,依靠政府权力,代行管理职能,久而久之,社区工作人员养成了一种狂妄自大,下发号令的管理者的姿态。对社区的治理也逐渐的转向了“统治”模式,未能响应居民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自上而下的建立命令关系与服从关系。同时,他们不仅没有明晰自身的定位,更有甚至认为社区精细化治理就是对社区内的居民进程一定程度上的管控。
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纽带,他们负责的不仅是传达政府的号召,而且要积极地反应群众的诉求。但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面对的缺失街道办的大量材料的堆砌,被街道办纷繁复杂的事务所束缚难以脱身,导致社区工作人员难以深入居民,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居民的实际情况掌握不足。而且,在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他们缺乏语言上的耐心和实际行动上的细心,常用的“一刀切”方法已完全不适应于居民。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社区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切懒政的表现,不利于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进程的推进。
(二)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程度较低
居民作为社区精细化治理的主力军,但在参与精细化治理的进程中积极性并不高。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进程必须得有居民的拥护和支持,必须得到居民的积极参与,但在实际推进的过程中,不仅是青年居民,还有中老年居民的公共参与感普遍不高,尤其是青年居民,缺乏参与公共治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公共责任意识较差,阻碍了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推进。
(三)城市社区多方联动尚未形成
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过程中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尚未形成社区共同治理的合力。首先,社区的精细化治理助理既包含行政主体,又包含社会主体,虽然社会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了社区的精细化治理,但参与程度不够,不足以形成共治的合力。在多元主体环境下,利益分配问题首先是影响多方联动效果的问题,各个主体间的利益不同,各主体间也往往只关注自身利益,在资源配置上无法实现各主体都满意的状态,在这一个背景下,多元主体间的联动性较差,多元主体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联动合力尚未形成。
三、我国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对策研究
(一)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社区治理最终要实现的是“为人民服务”,这也是社区治理的最终价值所在。从“管控居民”向“为人民服务”转变需要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尤其是服务意识的提高。所以,塑造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让其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导向,首先需要做的是基层政府要站在居民的立场,处理好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将为居民服务的精细化治理理念深入到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的脑海,根植于其内心。理念的塑造远远不够,同时,基层政府还要建立符合社区实际的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系统。在制定服务细则的过程中,要倾听居民的声音,征求居民的意见,把满足居民的需求放在首位,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全称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基层干部也要以身作则,硬性的要求是一定达不到精细化治理的目的的,所以,这就要求基层干部将人性化治理的理念推进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达到缓和社区矛盾,解决社区问题的目的。一旦管理者将对居民的态度转变,切身实地的感受居民的真实情感,想居民所想,谋居民所谋,积极回应居民的合理诉求,推动国家、社会和居民的精细化治理合力。
(二)处理好多元主体权责关系
政府作为发布指令的政策制定者,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响应人民的呼声。所以,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化。政府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发布号令者,而是处理社会与居民关系的纽带。政府权力的下放、真心实意的把服务于人民做到实处,将社会组织中有能力承担的社区工作和服务内容、居民自治中能自行处理问题的主动交给社会承担。政府对社区事务要尽量减少事无巨细的干预,从而更多的把自己的眼光放置于公共事物上。
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需要的更是各个治理主体之间权责关系的划分,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明确边界责任。政府不仅要明晰自身的定位,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市场企业等更应明晰自己的权责边界。街道办要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理应街道办做的事,不能要求社区居委会来承担,街道办仅仅具有指导权和监督权,让居委会合理归位,提升居委会的权威,提升居委会的决策权和自治能力。除此之外,作为市场企业,不能只顾自身利益,只顾利益而轻视公共利益,明确自身职责,树立为公共服务的意识。同时,社会组织要加强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都以居民为导向,从根源上拓宽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最后,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城市社区的主体——居民,尤其是青年居民,更要积极参与到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责任中来,发挥自身的作用,提升自身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为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注入新动力。
(三)构建社区多元共治格局
传统的粗放式治理和如今的精细化治理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格局。他们之间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是多元共治格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力量,政府、街道办、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共商共建,互相信任,最终形成多元整合、各方联动、互相监督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格局。
同时,要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协商议事平台,加强各个主体的参与度,提升各方参与感。在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过程中, 政府首先要做到的是多方调研,精准了解各方需求,对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居民状态进行了解与掌握。对于各个社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与差异化需求及时掌握,将协商与合作原则应用于各个社区,实现社区资源服务共享,更好地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在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过程中,社区与居民的友好互动对于城市社区的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线下平台的搭建远远不够,我们还要利用的是线上资源的开发,从而实现线上与线下的双管齐下,丰富城市社区居民协商议事形式,提升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
结语
城市社区的治理水平直接关系着我国的基层建设的稳固性。当下社会的发展使城市社区的管理职能日益增加,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衍生出诸多问题,人们的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益丰富且复杂,这就给城市社区的治理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与挑战。并且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仍然会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情况,需要社会上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6(1).
[2]贾书梅. 借鉴国外社区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我国社区建设[J]. 黑龙江档案, 2010(04).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Z].中办发(2000)23号,2000-12-13.